热评丨 刺痛童年的“家丑外扬”也是家暴

  王研

  只有“打孩子”才算“家暴”吗?非也。

  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典型案件,让一些家长“醒来”:一名父亲因夫妻纠纷,多次在儿子就读小学的班级群、家长群和小区业主群发布极端贬损言论、曝光家庭隐私。最终,法院认定其构成精神侵害型家庭暴力,侵犯了孩子的人格尊严及隐私权,并依法制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这份判决立场鲜明、尺度清晰、锋芒毕露,给无数糊涂的家长敲响了警钟。

  成年人的情绪垃圾绝不能四处乱倒,无形的精神摧残比拳脚相加造成的伤害更持久,“家丑外扬”也是家暴。

  纵观全案,涉案父亲的行为看似是在维权诉苦,实则是极度自私的情绪宣泄。夫妻感情不和、探望权纠纷、育儿理念分歧,归根结底是成年人之间的矛盾,本应在家庭内部或法律框架内理性解决。然而,这位父亲罔顾孩子心智远未成熟的现实,将一地鸡毛的家事全盘公之于孩子的社交圈,用激烈刻薄的言辞控诉家人、屡次“越界”,把无辜的孩子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让孩子在同学和邻里的议论中,陷入自卑、压抑与孤立的困境。

  更值得反思的,是涉案父亲的侥幸心态和错误认知——成年人泄一时之愤,代价却是孩子长期的心理创伤。

  班级群、业主群不是私人吐槽场,而是公共社交空间。在这里公开家庭丑闻、散播对立言论,本质上是利用公开环境对孩子进行持续性的精神霸凌。这种伤害无形却持久,远比肢体暴力更隐蔽、更难修复,足以摧毁孩子的自尊心与安全感。

  司法判决的价值,不仅在于个案中的定分止争,更在于树立社会规则、矫正错误观念。

  现实中,这类隐性精神家暴并不少见。不少家长夫妻争吵、心生怨怼后,不懂得自我消化情绪,动辄在亲友圈、社交群里控诉家事、诋毁对方,把孩子当作矛盾筹码和宣泄工具。有的父母长期在孩子面前贬低伴侣、灌输对立思想,是对未成年人极为沉重的精神摧残。

  为人父母最大的修行,是管住自己的垃圾情绪,最高级的教养,是孩子的健康成长。

  这起判例是一次严肃的普法警示:持续性的精神羞辱、公开的隐私践踏、刻意的社交孤立,都是法律零容忍的家庭暴力。家事再大,大不过孩子的成长权益;恩怨再深,深不过为人父母的底线。

  一纸人身安全保护令,守住的是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划定的是家庭教育的红线。愿所有家长都能读懂这份判决的深意:收起肆意宣泄的情绪,放下争强好胜的执念,成年人的矛盾自己化解,别让无辜的孩子为父母的糊涂买单,别让家庭私愤变成伤害孩子的隐形利刃。

责编:盛 楠
审核:叶 健

PC版

Copyright © 2024 lnd.com.cn 北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