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规并行、多措并举 辽宁出实招助力全省经济发展

  5月30日,辽宁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辽宁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若干举措》(以下简称《若干举措》),并于6月1日正式印发。

  6月2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若干举措》中的相关情况。

  据了解,《若干举措》共包括8个方面42项措施。

  (一)发挥积极财政政策稳增长作用,共7项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在更多行业实施存量和增量全额留抵退税,建立留抵退税资金逐月清算机制和应急调度机制,保障退税资金需求。

  二是加快财政支出,除需据实结算等特殊项目外,2022年预算安排资金在6月30日前下达,确保各类资金按照合同约定及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拨付。

  三是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实施年底统一清理和执行中常态化清理相结合的存量资金收回机制,收回资金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支持的领域。

  四是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优先支持省重大战略、统筹发展和安全15项重大工程,重点向偿债能力强、债务风险低的地区倾斜,向项目储备足质量好、债券资金管理好使用快的地区倾斜。

  五是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通过风险分担、保费补贴、降费奖补等政策,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扩大业务覆盖面。

  六是优化政府性融资担保和政府采购支持,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资金困难。

  七是实施社保费缓缴,进一步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二)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用,共7项措施:

  一是加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和重点人群的差异化金融服务,引导商业银行落实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争取做到应延尽延。

  二是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支持力度。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提供担保增信。

  三是开展金融助企纾困专项行动。对符合条件的涉农、民营企业贷款提供支农支小再贷款资金支持。

  四是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由人民银行沈阳分行提供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包括通过延期还本付息形成的普惠小微贷款)2%的资金支持。

  五是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推动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在年初贷款利率水平基础上力争再降低5—15BP(基点)。

  六是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推广运用供应链金融模式,通过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等多种方式,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七是加大金融机构对重大项目建设支持力度。优化贷款期限,保障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信贷需求。

  (三)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共9项措施:

  一是促进企业复工达产。建立完善企业复工达产“白名单”制度,保障企业疫情防控、人员返岗以及物流通道畅通。

  二是培育成长型企业。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三是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安排省科技专项资金8亿元。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费优惠政策“免申即享”。

  四是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政策。全面推广应用省货运车辆综合管理平台,全面提高查验效率。

  五是加大对物流枢纽和物流企业支持力度。大力发展多式联运,降低综合运输成本。

  六是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用气用网等成本。2022年,对受疫情影响无力足额缴纳水、电、气费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缓缴期内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

  七是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引导国有银行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视需要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

  八是加大对民航等行业企业纾困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向省内暂有困难的民航机场提供资金支持。

  九是减免企业疫情防控等费用。2022年对餐饮、零售、交通客运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防疫、消杀支出等费用给予补贴支持。

  (四)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共6项措施:

  一是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沈白高铁、阜奈高速、沈阳地铁2号线南延线等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推进京哈高速公路绥中至盘锦段改扩建、本桓(宽)高速、凌绥高速等重大项目尽快开工。

  二是推动能源项目建设。推动核电、抽水蓄能、高压输电、LNG储气、大型风电光伏基地等24个具备条件的重大项目尽快实施。

  三是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加快辽河干流防洪提升、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等工程建设进度。

  四是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实施城市老旧管网改造,因地制宜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五是加快布局数字基础设施。加快5G、工业互联网、光纤通信网络建设,推进“双千兆”城市工程,沈阳、大连率先建成“双千兆”城市,加快建成高水平全光网省。

  六是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国家和省重大工程建设。

  (五)促进消费加快恢复,共3项措施:

  一是完善促进汽车消费政策。全面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加快平行进口汽车产业发展,简化许可证件申请手续。分类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落实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

  二是开展促销活动。组织大型家电商场举办家电以旧换新、家电下乡等促销活动,各级财政对活动主办方场地租赁、展位搭建、供销对接、宣传推介等费用给予补助。

  三是加大消费券发放力度。重点在汽车、家电、家具及建材、百货、旅游、餐饮等领域发放消费券。

  (六)多措并举稳外资稳外贸,共3项措施:

  一是积极吸引外商投资。积极申请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鼓励我省外资企业增资扩股,支持外商投资设立高新技术研发中心。

  二是推动招商引资。对省级重点招商引资优质项目做好土地供应,提供投资和生产的要素保障。鼓励各地出台招商引资政策,支持优质项目落地。

  三是切实帮助外贸企业纾困。推动外贸企业加快复工复产,支持银行对有订单的外贸企业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

  (七)保障粮食和能源安全,共3项措施:

  一是健全完善粮食收益保障等政策。加快落实中央第一批和第二批全省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全面落实国家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稻谷生产者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惠农政策。

  二是提高煤炭、原油等能源保障能力。加大煤矿安全监管力度,加强煤矿重大灾害超前治理,督促煤矿企业落实瓦斯、冲击地压等灾害治理措施,推进煤矿“一优三减”和智能化建设。

  三是提高煤炭等能源储备能力。建设省级煤炭储备基地。加强原油等能源资源储备能力。推动发电、供热企业煤炭中长期合同全覆盖,确保电煤供应。

  (八)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共4项措施:

  一是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将大型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比例由上年度单位和职工实际缴纳的30%提高到50%。2022年底前,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

  二是完善重点人群就业创业支持政策。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多措并举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在辽就业创业。

  三是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结合实际,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合理调整提取频次,更好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

  四是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加大省以上资金补助规模,压实地方政府兜底责任,确保困难群众各项救助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延伸阅读】

  在6月2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辽宁省政府新闻办还通报了全省目前已经出台的四个文件的相关情况。

  3月2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帮扶力度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正式印发。

  该《通知》共包括7个方面24条具体举措。

  第一方面,减轻税费负担。包括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3项举措。

  第二方面,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包括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等4项举措。

  第三方面,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包括提升行政审批效率、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等3项举措。

  第四方面,支持稳岗扩岗。包括落实稳岗就业政策、优化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等5项举措。

  第五方面,维护合法权益。包括保障中小企业款项及时支付、严厉打击侵害中小微企业的违法犯罪行为等2项举措。

  第六方面,实行专项帮扶。包括给予科技型和“专精特新”等企业资金支持、继续执行支持中小微外贸企业发展政策等4项举措。

  第七方面,抓好政策落实。包括畅通政策供给沟通渠道、加快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等3项举措。

  4月10日,《辽宁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正式印发。

  该《通知》共包括8方面27项措施。

  第一方面,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包括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延长阶段性税费缓缴政策等6项措施。

  第二方面,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包括引导和督促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推动融资供需精准对接等4项措施。

  第三方面,加大企业帮扶力度,包括降低企业社保负担,提升科技企业基础创新能力等3项措施。

  第四方面,加强保供稳价,包括加强电煤运行监测预警与调节,拓展工业企业多元化资源供给渠道等4项措施。

  第五方面,扩大有效投资,包括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增强电力保障能力等4项措施。

  第六方面,稳定外资外贸,包括推动外贸稳定发展,支持制造业引进外资等3项措施。

  第七方面,强化要素支撑,包括加强用地保障,支持企业减污增效等3项措施。

  4月10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举措的通知》正式印发。

  该《通知》主要包括5方面35项措施。

  第一方面,服务业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包括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等15项措施。

  第二方面,餐饮住宿业纾困扶持措施,包括给予防疫支出补贴,降低企业检验检测费用等6项措施。

  第三方面,零售业批发业纾困扶持措施,包括支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农产品供应等3项措施。

  第四方面,旅游业纾困扶持措施,包括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加强银企合作等6项措施。

  第五方面,公路水路铁路民航运输业纾困扶持措施,包括支持现代综合交通枢纽体系建设,给予新能源出租车和城市公交资金支持等5项措施。

  4月10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减轻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负担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正式印发。

  该《通知》主要包括5个方面22项措施。

  第一方面,降低企业预交电费和办电负担。包括实施预存电费积分奖励,推广“电e贷”等金融产品等5项措施。

  第二方面,规范转供电电费收取。包括推广“网上国网APP”转供电费码、加强对转供电环节收费监督管理等3项措施。

  第三方面,延缓下调预交燃气费,包括实施预存燃气费积分奖励、延期交纳燃气费等4项措施。

  第四方面,保障大型企业及时支付,包括建立便利顺畅的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渠道、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增信等4项措施。

  第五方面,加快返还企业保证金等资金,主要是在政府采购引入信用担保手段,建立一站式诉讼退费机制等6项措施。

  以上4个文件,与《辽宁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若干举措》一体推进、一体实施。

  北国网记者 李冰

校对:盛楠

责编:李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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