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党的二十大报告的辽沈回响

  ①新宾满族自治县司法局进校园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本报特约记者 门 莹 摄

  ②高校普法志愿者在宣传法律知识。 本报资料图片

  ③沈阳市民警走进商业街区,向群众宣传“辽宁公安”APP的便捷。本报记者 赵敬东 摄

  ④开学首日,阜新市交警支队民警在中小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本报特约记者 朱学著 摄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我们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向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所作报告

  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刘骋——

  为辽宁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的二十大报告为全面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为辽宁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立法是法治之先导,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我们要学以致用,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全局、辽宁振兴发展需要,忠实履职,真正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辽宁实践,转化为实现辽宁振兴发展新突破的制度保障,助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我们将严格依法行使职权,确保宪法法律在辽宁得到遵守和执行,自觉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统筹立改废释纂,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聚焦高质量发展,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加强立法协商,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通过“小快灵”“小切口”解决实际问题,打造一批有辽宁辨识度、富有时代感的标志性立法成果,为实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奋斗目标贡献人大力量。

  本报记者  赵英明

  省委政法委政策研究处处长李锐——

  奋力在法治辽宁建设上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23次提到“法治”,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法治工作的高度重视。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强调“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全省政法机关作为法治辽宁建设的主力军,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法治工作走深走实。

  省委政法委将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开展政治轮训,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省政法领域落地落实。在工作中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确保全省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扎实推进政法领域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加强对执法办案各环节的全链条监督。把法治环境建设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最突出、最紧迫的任务,充分发挥法治的保障作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公平竞争、依法有序的良好环境。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坚决肃清流毒影响,深化顽瘴痼疾整治,持续清除害群之马,保持反腐高压态势,维护政法队伍肌体健康,深入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政法铁军,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

  本报记者  黄  岩

  省公安厅法制总队总队长梁贺——

  推进规范化建设 提升执法能力水平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公安机关是党的政治机关,更是执法机关,每项工作都与执法活动紧密相关。在省公安厅新一届党委的领导下,全省公安机关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法治护航振兴、用法治维护安全。在工作中,全省公安机关把执法工作坚决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把维护人民利益摆在最高位置,把“为何执法、如何执法、为谁执法”想清楚、认识好、做到位。同时坚决做到“六个决不允许”、执法工作“四个决不能”等纪律要求,通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工作中,我们引导、教育和监督、管理广大民警树牢依法严格执法理念,自觉用法纪法规、职业道德约束自己,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办案、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推行人性化执法、柔性执法、阳光执法,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努力实现“情、理、法”的有机统一。

  本报记者  黄  岩

  省人民检察院第十一检察部主任何毅——

  强化检察监督 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党的二十大报告擘画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宏伟蓝图。报告中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深刻论述,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指明了方向,也为今后的检察工作提供了新的指引。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作为检察机关主要职能部门,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部门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机制优势,不断提升数量规模、突出关键重点、注重质量标准,发挥“尖刀”作用,撬动了一批尘封多年的案件重启侦查、重新审判,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我们将继续落实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做实做强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工作,将职务犯罪侦查与惩戒机制有机衔接,将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决议和优化机构及人员结构相结合,发扬斗争精神,持续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纸面服刑”背后的职务犯罪,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的失职渎职案件及损害营商环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全链条”失守案件,在强化检察监督中呈现出更加生动的辽宁检察侦查实践,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本报记者  刘  乐

  辽宁大学副校长、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杨松——

  发挥优势培养德法兼修的法治人才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这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

  法治人才是全面依法治国的生力军,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保障。法学教育要肩负起在法治中国建设中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的主体作用。作为首批国家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首批法学类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辽宁大学拥有国家一流专业和省一流学科,培养了以全国道德模范、长江学者、全国优秀法官等为代表的行业领军人物,居于国家法治人才培养的第一方阵。

  未来,我们更要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充分发挥法学研究和法治人才培养的传统和优势,不断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提供德法兼修、应用型、创新型、涉外型法治人才。发挥带头作用,积极成为法治文明进步的推动力量,激励全体师生投身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的法治大潮,总结具有特点的“鲜活范例”和“实践样本”,大力推进法治理论创新,传播现代法治理念、精神、知识,为推动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贡献力量。

  本报记者  陈博雅

  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刘东辉——

  以司法体制改革强质效促公正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严格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因此,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动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显得尤其重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法治思想领航法治中国阔步向前。近年来,全省法院始终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改革正确方向,全力推动党中央及最高法院改革部署精准落地。特别是2021年以来,全省法院确定“上台阶、创一流”工作定位,以“系统谋划、工程化推进、专精实落实”的思路推动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走深走实,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诉讼制度改革等工作有序推进,依托“抓改革”实现对“顾大局、护民生、强质效、重基层、提素能”的精准破题,严守司法公正生命线,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持续提高。

  新起点新征程,全省法院将坚定不移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向更高水平、更深层次迈进,紧紧扭住实现司法公正的关键环节持续发力,坚持守正创新、勇毅前行,以更高站位、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奋力推动辽宁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本报记者  黄  岩

  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邹华国——

  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党的二十大报告贯穿着法治思维和法治精神,其中明确,要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这为加快建设法治社会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近年来,省司法厅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截至目前,全省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合计23750家,法律服务人员112413人,建成了覆盖全省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并依托智慧法律服务中心实现三大平台的互联互通,服务质量、服务效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显著增强。

  今年是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收官之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以“马不离鞍、缰不松手”的定力,反复抓、抓反复的韧劲,夯实基层基础,强化关键举措,大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质效和水平,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以便捷的法律服务和坚实的法治保障助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本报记者  刘  乐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局局长姜德明——

  全面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法治化服务水平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裁量基准。这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党建工作与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落实,切实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坚持标本兼治、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强化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一方面持续推进劳动保障监察长效机制建设,一方面严查严打欠薪行为,有效遏制劳资纠纷。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将“快”字贯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始终,推动落实线索受理、转办立案等,强化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日常巡视检查、专项执法检查效能,将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作为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做到快立案、快查处、快结案。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确保劳动保障监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法治化服务水平,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强大动力,确保全省劳动关系持续和谐稳定。

  本报记者  徐铁英

校对:闫尚
责编:杨东溟

PC版

Copyright © 2022 lnd.com.cn 北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