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全面加强校外培训行政执法工作

  日前,辽宁省教育厅在全国率先会同省委网信办、省委编办、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联合印发《辽宁省加强教育行政执法 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到2022年底,全省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制度基本建立,配套政策基本完善,各部门之间统筹协调机制基本理顺,执法力量得到明显增强,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高。到2024年,基本建成权责明晰、管理规范、运转顺畅、保障有力、监管到位的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体系,切实提高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推动“双减”工作扎实开展。

  《实施方案》指出,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健全审批、监管、处罚衔接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校外培训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调执法的组织协调,市场监管、公安、网信、体育、文化和旅游及其他相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内,对涉及校外培训的问题进行单独或联合监管。加快实现部门间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推进现场共同执法。

  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是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履行政府管理校外培训事务的法定职责。执法重点包括无证经营、违法违规举办的培训机构;违反培训合同、培训课程、培训材料、培训时间、培训人员、培训收费等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违法违规进行广告宣传;违反属地管理等要求,擅自开展校外培训等。

  《实施方案》强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创新执法方式,探索推进“互联网+执法”模式,促进办案流程和执法工作网上运行、动态管理,提升执法水平。完善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机制。探索信用监管方式,将重大违法失信行为纳入失信惩戒范围。完善与创新包容审慎管理方式,根据不同特点和风险程度确定监管和执法内容、方式和频次,提高监管和执法精准化水平。鼓励和培育具有专业能力的第三方机构、行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提高治理效能。

  辽沈晚报记者 张铂


责编:栾溪
审核:徐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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