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集中整治卫生健康领域不正之风及医疗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严查医务人员收受“红包”

  近日,《辽宁省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印发,《方案》围绕影响群众看病就医感受的突出行风问题聚力攻坚,持续推进廉洁从业,纠治行业不正之风,推动医疗行业行风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方案》从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省卫生健康委将面向全省范围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集中整治卫生健康领域不正之风及医疗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整治“红包”、回扣专项行动,加大监督检查、执纪执法力度,对违反行业纪律的医务人员,批评教育一批、通报处理一批、严肃清理一批,对顶风作案的坚决打击,绝不姑息。对涉嫌利益输送、出现重大行风案件的医疗机构严肃惩处、移送线索、行业禁入。

  《方案》严格明确“红包”范围。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活动过程中,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参加患者及其亲友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均应认定为收受“红包”。

  《方案》强调,各地、各医疗机构要分别落实好查纠收受“红包”行为的监管责任、主体责任。要建立上缴登记制度备查。以书面形式明确医患双方不收不送“红包”告知沟通规定或制度,在医疗机构内显著位置公布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的本单位和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举报途径。落实“红包”防控措施。在院内容易产生“红包”行为的重点科室、重要场所设立防范“红包”的硬件设施,加强查访力度,消除“红包”行为高发场合的监控死角。切实增加医疗资源信息公开透明的程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进一步挤压送收“红包”的空间。

  辽沈晚报记者 王鹏


责编:栾溪
审核:徐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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