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医保局:疫情期间推出九大举措 支持医疗机构救治

  先救治、后结算,对新冠患者门诊和住院费用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继续实施门诊慢特病3个月长处方政策; 快速衔接患者因疫情转诊待遇,患者转诊免收起付标准……沈阳市医保局九条举措的实施将在疫情期间更好地守住老百姓的心,支持医疗机构的救治工作。

  在沈阳市医保局致全市医保系统广大干部员工的一封信中提到:当前,全国本土疫情呈现传播范围广、传播链条多、疫情波及面扩大的严峻复杂态势,坚定不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定不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坚定不移贯彻“动态清零”总方针,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是全市医保人义不容辞的责任与担当。

  特别要着眼守住老百姓的心,支持医疗机构救治,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先救治、后结算,对新冠患者门诊和住院费用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二是继续实施门诊慢特病3个月长处方政策;

  三是允许慢特病及特药患者因疫情临时变更医院;

  四是快速衔接患者因疫情转诊待遇,患者转诊免收起付标准;

  五是对方舱医院实施院外集中隔离管理患者兜底保障;

  六是轻型和无症状病例治疗费用按门诊方式结算;

  七是严格执行救治医院应急周转金制度,确保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八是全力支持“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电话办”等“不见面”方式,不断扩展经办业务服务功能;

  九是围绕群众较为关注的血液透析、放化治疗、高值药品“双通道”等问题,给予绿色通道保障。辽沈晚报记者 王鹏

责编:李莹

审核:徐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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