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要求供热单位结合天气变化情况 提前调整供热参数 保障供热需求

  日前,沈阳市供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向各区、县(市)房产局(住建局)、供热管理部门及全市供热单位发布2022-2023供暖季第一号调度令。要求各区、县(市)房产局(住建局)、供热管理部门,组织辖区内供热单位提前做好安排部署,确保有效应对本次降温天气,保证供热质量。

  具体来说,要求各供热单位要加强运行管理,结合天气变化情况,提前调整供热参数,保障供热需求。做好煤炭储备和管理工作,避免因雨雪天气煤炭潮湿影响供热质量。同时,要求各供热单位要做好诉求办理工作,及时处理省、市12345平台等渠道的供热诉求,进一步缩短办复时间,确保回复及时率100%、回复满意率100%。

  在处理供热诉求方面,将确保省、市12345平台等渠道的供热诉求回复及时率100%、回复满意率100%。市、区供热应急队伍24小时待命。一旦发生管网、设备故障等供热突发事件,供热单位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市、区供热管理部门报告情况,尽快完成抢修工作,确保居民室温不受影响。此外,要求各供热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的同时,还要对热源、环保、电气控制等设备加强排查,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减少设备故障率。加强对供热管网运行情况排查,重点排查老旧小区供热管网安全运行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辽沈晚报记者 张阿春


责编:栾溪
审核:徐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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