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可“跨省通办”

我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可“跨省通办”

已有16456名外省户籍群众享受此项惠民服务

  本报讯 记者黄岩报道 从“全省通办”到“跨省通办”,在前期沈阳、丹东、锦州、辽阳四城市试点的基础上,日前,全省公安机关全面开通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实现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无须回到户籍地,可在现居住地就近办理。截至目前,已有16456名外省户籍群众在辽宁享受到了“就近办理10分钟、省下往返千里路”的惠民服务,节约了时间、精力和成本。

  据介绍,在辽宁居住、就读的省外户籍的中小学生是这项政策的最大受惠对象。户籍在安徽省的刘先生便体会到这项政策的便利,其在沈阳市铁西区居住多年,孩子在沈阳上学,因故尚未回户口所在地安徽申领居民身份证,出行很是不便。沈阳市公安机关掌握该情况后主动联系刘先生,告知可在现居住地申领居民身份证,刘先生带着孩子实现了就近办理。

  按照申领人年龄不同,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所需材料也有所区别。年满16周岁公民需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未满16周岁公民在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外,还需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并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未满16周岁公民申请办证,受理地公安机关将拍照留存与监护人同框的图像信息。

  户籍制度改革事关经济发展、事关城乡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出台便民利民举措,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让“放管服”改革成果惠及更多群众。据介绍,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不收取工本费。

责编:李明
审核:徐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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