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入选第三批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

  本报讯 记者佟利德报道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联合印发通知,公布第三批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名单,营口市成功入选,成为此次评选中我省唯一入选城市。

  营口市始终将儿童友好理念贯穿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全过程。近年来,全市持续推进公园绿地空间适儿化改造,在主城区配备儿童游艺功能公园17个,含有亲子元素公园3个,在楞严寺、南湖、民心河等7个公园拓展建设7处低幼篮球场,让小朋友拥有更多的专属空间。

  在提升市政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硬实力”的同时,营口市不断提升儿童教育、医疗、文体、安全等“软环境”质量。目前,营口市学前教育普惠率达到84.5%,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4%,成为全省率先实现全域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国家认定的城市之一。近年来,营口市不断加强儿童友好权利保障,扎实推进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建立健全儿童关爱和服务保护平台,让每个孩子能感受到城市的温度。通过厚植雷锋文化、母爱文化、河海文化,优化儿童友好发展环境,满足当代儿童多元的精神文化需求。

  营口市将以“营口新生代 和谐创未来”为宗旨,聚焦儿童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五大友好”,推动全社会践行儿童友好理念,为城市可持续发展注入新活力。

责编:王永
审核: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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