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丹东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困难家庭取暖救助工作的通知》,在全省率先将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纳入困难家庭取暖救助范围,标志着丹东5万余户低收入家庭实现取暖救助全覆盖。
丹东市民政局联合丹东市财政局、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细化通知救助方式,明确救助标准。集中供暖救助标准依据家庭住房面积和本市供热收费标准确定:城乡低保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家庭及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年救助面积上限为60平方米;城乡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年救助面积上限为36平方米。分散取暖救助结合城乡差异与困难类型,实行分档救助:城市低保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家庭和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年救助标准为600元;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为350元;农村低保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家庭和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为400元;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为200元。
丹东市民政局强化政策落实,建立了“信息核实—审核发放—监督检查”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目前,丹东各县(市)区正在积极开展取暖救助资格认定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应享尽享”,确保每一位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安心过节,进一步织密扎牢民生保障“温暖网”。
本报记者 王卢莎
责编:张晓楠
审核:刘立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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