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关键词丨野蛮装修

  近日,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大连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加强装饰装修全过程安全管理,首次在大连市明确了装修人(所有权人、使用人)为第一责任人,设计、施工单位承担共同主体责任,物业服务企业或街道等管理单位承担管理责任,形成了覆盖装修活动全链条、权责清晰的责任体系,多方合力遏制违法违规装修行为。

  根据《通知》,装修人在实施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前应当持不动产登记证明等有效凭证,向物业服务企业或房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管理单位”),进行申报登记,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房屋管理机构的,房屋建筑产权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为管理单位。委托装饰装修企业施工的,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及所需的装饰装修资质证书。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管理单位有告知、巡查、制止、报告的责任;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并及时报告县(市)区(先导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队。

  此次大连明确禁止以下影响建筑主体、承重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将无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或者将卫生间改在下层住户的卧室、客厅、书房和厨房的上方;以及其他影响建筑结构承载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本报记者 智曼卿

责编:张晓楠
审核:刘立纲

PC版

Copyright © 2024 lnd.com.cn 北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