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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智曼卿 许蔚冰
我丈夫是做生意的,但近几年我俩总是闹矛盾。为了保障我在婚姻关系内的合法权益,我可不可以找网上的“私家侦探”去调查他?
——大连市民刘女士
“找所谓的‘私家侦探’非法取证,不仅证据无效,还会助长信息黑产,自己也触犯法律。”辽宁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京都(大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许俊律师告诉记者,像刘女士这类遭遇家庭财产、感情类纠纷,想要收集相关证据维权的人,在现实中并不罕见。通过“私家侦探”等非法途径获取他人信息的行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千万不能干。
近日,检察机关公布了一起某地一女士委托在某直播平台结识的“私家侦探”调查丈夫,最终检察机关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依法对相关人员提起公诉的案例。许俊介绍,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的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在我国,“私家侦探”并非合法的职业范畴,委托“私家侦探”暗藏多重法律风险。许俊介绍,市面上打着“情感咨询”“商务调查”等幌子承接这类业务的个人与公司,实际上并没有法定调查取证权限。从司法实践来看,这类从业者常用定位、偷装窃拍设备、尾随蹲守或非法调取住宿通信出行记录等手段收集资料,以上行为大多触碰法律红线,涉嫌触犯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两项罪名。结合近期判例,“私家侦探”因倒卖公民行踪轨迹信息、私自查询私密记录被法院判刑,委托人作为需求发起方,往往难逃连带追责。非法取证不仅证据作废,相关行为人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行政处罚,涉案金额、信息条数达标即构成刑事犯罪。
若像刘女士这类情况,面临纠纷需要举证,怎样取证才符合法律规范呢?
取证行为需严守法律与公序良俗两条底线。许俊介绍,依托合法路径固定证据是保障举证有效的唯一方式。维权一方应当自行留存双方沟通、活动产生的录音、影像,在公共区域拍摄的画面,无须刻意偷拍私密场景;妥善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书面协议、往来书证等原生资料,原件妥善留存;对自身无法调取的房产、档案、政务存档类材料,可委托执业律师凭律师证、调查令依法调取;诉讼立案后,对个人、律师均无法调取的关键证据,可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由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
律师提醒,维权取证重在依法依规,切莫因急于举证被不法商家的虚假宣传误导,落入陷阱。坚守合法取证底线,才是妥善化解各类家庭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最优选择。
责编:曹思洋
审核:叶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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