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钓“红线”

  碧浪银滩、万顷蓝海,乘坐游艇出海垂钓是不是很惬意?可不能再乱钓了!大连海事局、大连市公安局、大连市海洋发展局、大连海警局近日联合发布通告,明确合规垂钓与违法捕捞边界,严厉整治船艇非法出海、违规垂钓。

  此次通告衔接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从钓具使用、垂钓区域、船舶出海、渔获处置等方面划定“红线”,打破监管模糊地带,让文明垂钓有标准。通告明确,娱乐性垂钓禁止使用钓钩以外的捕捞工具或渔具,禁止游艇私自加装视频辅助装置、灯光诱鱼装置、便携式发电机、起网机、顶流机等“开挂式”辅助工具。禁止“垂钓变生意”,休闲垂钓所得渔获,仅可用于个人食用、亲友馈赠。销售、收购非法捕捞的渔获物均被禁止,一经交易,即剥离休闲垂钓属性,可被认定为非法生产性捕捞。游艇垂钓区域也有规定,航道、锚地及定线制水域等限制性区域严禁开展垂钓等活动。对船舶出海监管同步升级,严禁使用“三无”船艇、排筏从事海上活动,禁止游艇私自拆除、改装、遮蔽北斗或AIS定位设备,禁止关闭、破坏报警、通信、救生设备及设施,禁止遮挡涂改船名船号。此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为“三无”涉渔船舶提供加油、加水、加冰或转运渔获物服务。

  大连市已启动专项整治行动,海事、公安、海洋、海警等部门组建联合执法力量,海陆空齐上阵,通过海上船艇巡查、岸线定点排查、无人机空中巡检相结合的方式,实现重点海域、重点岸线、港口停泊点全域覆盖、常态化监管。

  本报记者 吕丽

责编:曹思洋
审核:叶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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