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居性改造是指对新建毛坯商品住房内部空间、功能布局及基础生活配套设施进行系统化规整、适配与完善,实现房屋从建筑毛坯状态到具备居住使用功能的提质完善过程,改造费用可申请公积金适居性改造贷款或提取公积金支付。
近日,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优化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其中,适居性改造、居家适老化或适儿化改造提取业务自今年6月30日开始受理。
自2026年1月1日起,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全款或商业贷款购买新建毛坯商品住房的缴存人家庭,若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自购房之日起两年内申请住房公积金适居性改造贷款或提取支付改造费用。贷款额度按2000元/平方米标准核定,最高贷款额度为单人缴存30万元、双人缴存50万元,执行首套房贷款利率。申请住房公积金适居性改造贷款的,可提取公积金冲还贷款;未申请住房公积金适居性改造贷款的,可提取一次公积金支付改造费用,提取额度按2000元/平方米标准核定,缴存人及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0万元。
同时,沈阳还支持居家适老化或适儿化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本人及配偶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拥有自住住房,家庭中有共同居住的65周岁及以上父母或3周岁及以下子女,且三年内未就其他情形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居家适老化或适儿化改造费用。缴存人本人及配偶合计提取额度不超过1万元/户。
需要注意的是,适居性改造、居家适老化或适儿化改造提取业务为阶段性政策,政策有效期至今年12月31日。
本报记者 刘桐
责编:刘 新
审核:叶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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