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到明年建超30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

  本报讯 记者胡月梅报道 在全省设置辽中、辽南、辽西、辽东省级综合性和专科类别区域医疗中心,到2025年,创建不少于30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推进胸痛、卒中、危重孕产妇等“五大中心”建设……

  10月11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解读《辽宁省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并回答记者感兴趣的问题。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辽宁省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以下称《实施方案》,这对于加快我省建设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切实解决群众看病就医的急难愁盼问题,满足群众全方位全周期健康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面向2035年,以为全省人民提供公平可及、系统连续、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为总体目标,大力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努力推进体系整合,服务衔接,不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运行效率和应对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全面建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连续协同、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打造东北乃至全国医疗高地。

  优化资源配置,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进能力现代化。在医疗资源配置上,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建强一批中心乡镇卫生院,发展社区医院,筑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加强县级医院临床专科能力、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管理能力建设,推动一批县级医院达到三级甲等医院服务能力水平,进一步突出县级医院在当地的龙头地位。在全省设置辽中、辽南、辽西、辽东省级综合性和专科类别区域医疗中心,推动高水平专科医院建设,实施临床重点专科“3223”建设项目,即到2025年,创建不少于30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200个左右省级临床重点专科、200个左右市级临床重点专科、300个左右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在公共卫生资源配置上,加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完善公共卫生实验室检测网络,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分级分类组建公共卫生应急队伍。推进胸痛、卒中、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和儿童、创伤等“五大中心”建设。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和医疗机构急诊科规范化建设,推进医疗服务精准衔接。在连续性服务上,进一步扩大康复医疗、老年护理、残疾人护理、母婴护理、社区护理、安宁疗护及营养支持等服务供给。在人才资源上,积极引育高层次医学人才,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和引进。

  加强分工合作,促进分级诊疗,推进体系整合化。以健全家庭医生制度为切入点,落实签约居民在就医、转诊、用药、医保等方面的差异化政策,推动形成家庭医生首诊、转诊和下转接诊的服务模式。以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为重点,促进医疗卫生服务整体连续。推进医疗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才流动、交叉培训、服务融合、信息共享,促进防治结合。完善老年人健康服务网络,健全业务协作机制,促进医养结合。发挥中医药重要作用,完善中西医会诊制度,建立中西医结合诊疗模式。

  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体验,推进服务优质化。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加强全过程医疗质量控制,规范服务行为,确保质量安全。健全多学科联合诊疗和查房制度,落实分级诊疗技术标准和工作机制,探索城市医疗集团双向转诊服务流程,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医疗机构设立慢性病联合门诊,促进治疗、预防和康复等服务的连续性。加强人文关怀,改善就医环境,优化布局和流程,推广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支持为重点人群提供上门服务,提高服务便捷性和舒适性,进一步改善群众服务体验。加快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建立医、教、研、产、政联动发展新机制。

  加强科学管理,压实责任,推进管理精细化。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提升动力,推进治理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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