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后 每年节省利息41.1亿元

  本报讯 记者吉向前报道 10月30日,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金融增量政策在辽宁落地见效的情况。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后,购房群众每年将节省利息支出41.1亿元。

  目前,辽宁省已经全面取消首套和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在征求各地市政府调控意见的基础上,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15%。根据全国统一安排,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指导全省地方法人银行统一于10月14日发布了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公告及操作细则,10月31日前将完成批量调整。初步统计,此项政策涉及全省存量房贷247.6万笔、金额7761.6亿元,将节省购房群众每年利息支出41.1亿元。

  同时扎实推进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工作。指导国开行、交通银行等银行机构提前介入,与沈阳、大连、鞍山等城市开展融资对接。9月21日,全省首笔6900万元保障性住房收购贷款授信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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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三季度辽宁新增人民币存款3227亿元

  10月30日,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2024年前三季度辽宁省金融运行情况:新增人民币贷款860亿元,按可比口径实际新增人民币贷款1946亿元。新增人民币存款3227亿元,余额同比增长5.56%。

  2024年前三季度,辽宁省金融机构新增人民币贷款860亿元,按可比口径实际新增人民币贷款1946亿元。其中,住户短期消费贷款增速连续8个月超15%。9月末,住户短期消费贷款余额1369亿元,同比增长31.1%,增速比上年同期高9.73个百分点,比年初增加294亿元,同比多增134亿元。小微企业贷款规模在各类型企业中排在首位。9月末,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和小微企业合计贷款余额34233亿元,其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3415亿元,占比39.2%,比大型企业和中型企业占比分别高4.9个和12.7个百分点。

  2024年前三季度,辽宁省金融机构新增人民币存款3227亿元,余额同比增长5.56%。住户存款和非金融企业存款规模分别是6.12万亿元和0.98万亿元。

  本报记者 吉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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