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内需 沈阳将发放以旧换新补贴12.6亿元

  日前,沈阳印发推动经济持续向好增量政策措施,包括支持房地产市场回暖、持续扩大内需、加强民生保障等六个方面内容共计25条。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有明确期限的具体政策按其时限执行,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支持房地产市场回暖

  住房贷款最低首付不低于15%

  降低存量房贷利率,协调推动市内各商业银行对存量房贷利率(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实施批量调整,降低为不低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对于贷款购买沈阳市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

  释放公积金政策红利。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首套或二套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均调整为15%。调整职工偿还贷款最高年龄为男68周岁、女63周岁,或不超过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高贷款期限仍为30年。

  开展售房促销活动。发挥房地产协会作用,组织冬季房交会,开展促销活动,鼓励企业推出购房优惠。给予消费者100元/平方米“卖旧买新”购房补贴。

  推进城中村改造

  筹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2200套

  推进2024年全市16个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好国家政策,积极争取资金支持,通过发放房票等安置方式,推进城中村改造。

  支持存量商品房收购。围绕重点功能区、产业园区、公共交通节点周边,收购存量商品房筹集保障性住房,2024年年底前,通过多种方式加快筹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2200套、配租型保障性住房5000套。加大国有企业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力度,支持企业和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批量购买存量商品房用作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

  持续扩大内需

  发放以旧换新补贴12.6亿元

  大力开展促消费活动。在“双十二”、元旦等节庆时点举办系列活动,持续打造“约沈阳 悦消费”促消费品牌、“越夜越沈阳”夜经济品牌,举办“礼尚网来”“国货潮品”“沐浴休闲季”等主题促消费活动。2024年年底前,引导各类商贸业经营主体再举办各类促销活动170场以上。

  持续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组织发放12.6亿元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推动开展汽车、家电产品、家装厨卫、电动自行车等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持续推动家电以旧换新进社区,引导线上平台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积极扩大文旅消费。举办“冬日雪暖阳”冬季文体旅融合活动,策划推出冰雪嘉年华、特色灯会、康养休闲、“年味沈阳”等系列活动,推动沈阳故宫等优质旅游景区结合“四季游”活动实施门票减免举措。完善“引客入沈”补贴政策,对旅行社等经营主体开展奖励。

  深化助企帮扶

  扩大生产规模最高奖励150万元

  支持科研人员在沈创业。支持驻沈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带科技成果在沈阳创办、领办科技企业,按照企业实缴注册资本的10%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按照企业年营业收入的5%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支持引进企业实施成果产业化。支持沈阳市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通过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开发等形式,引进域外企业在沈实施成果产业化,按照实际发生技术合同交易额不超过40%的比例,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励。

  鼓励工业企业扩大生产规模。2024年调整企业在沈或外埠机构设立形式,推动生产规模扩大的工业企业,根据条件给予最高150万元奖励。

  加强民生保障

  老年助餐点最高年度补贴5万元

  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对于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按照每招用1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推动有条件、有需求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建设工作场所托育点,鼓励其利用闲置房产、土地,采用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为社区普惠托育服务提供支持。支持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托育服务。在满足学前教育普及的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为2—3岁幼儿提供托育服务。

  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老年助餐服务补贴政策,对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老年助餐点给予年度最高5万元运营补贴,鼓励各地区为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提供房产支持。通过政策引导,鼓励餐饮、物业、养老等企业参与老年助餐服务,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助餐需求。

  本报记者 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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