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辽宁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辽宁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2年1月23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辽宁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辽宁省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辽宁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辽宁省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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