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二一年辽宁省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综述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二〇二一年我省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综述

  本报记者 王坤

  从不放松查办任何一起阻碍辽宁振兴发展的突出问题、大案要案,到不放过惩治任何一例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微腐”、典型小案,驰而不息地正风肃纪反腐,让群众收获满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过去一年,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保持政治定力,忠诚履职尽责,巩固发展反腐败压倒性态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健全制度机制、推进作风转变,纵深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产生新成效、取得新突破。

  保持严的主基调,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全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从政治上审视把握,以强有力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对违反政治纪律、破坏政治规矩问题,坚决查办清除。

  中心工作安排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强化政治监督为引领,着力加强对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了人防、供销社、粮食购销等系统领域腐败治理,认真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国家统计督察等移交问题线索查处工作,确保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政治监督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省委确定推动振兴发展取得新突破的目标任务,作出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建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构建“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发展格局等具体安排,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靠前监督、主动监督,把政治监督严在日常、落到实际。

  “还有哪些制约辽宁振兴发展的突出问题没有解决?”“企业在办事过程中是否还遇到推拖绕、吃拿卡的问题?”这些都是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时常问的问题。坚决不允许一起不作为乱作为影响破坏辽宁形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斗争精神,树立“斗争就在身边,问题就在眼前”意识,坚决整治破坏营商环境突出问题。2021年,深化破坏营商环境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查处问题688个、处分712人。

  盘锦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申海青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丹东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孟炜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一年来,全省着力加大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反腐力度,保持高压态势,精准有力惩治腐败,处置问题线索80892件,立案36015件、处分35394人、移送检察机关657人,其中查处厅局级干部124人。

  配合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严查执法司法不公、违规“减假暂”、充当司法掮客等突出问题,深化国企领域反腐工作,深入推进金融领域反腐专项工作,同步强化案件查办、追责问责、追赃挽损。

  群众痛恨什么,坚决惩处什么。一年来,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查处相关问题8990个、处分7808人;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3878个、处分3653人。

  全省以开展“案件质量深化发展年”活动为抓手,深化“久立未结”“结而未处”“移而未处”问题专项清理,常态化组织案件质量评查、模拟案例评选、优秀案件评选以及申诉复查积案和遗留问题“清淤行动”,切实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办案水平。

  从规范公务接待、反对铺张浪费,到大力整治停车收费“微腐败”……一个专项一个专项研究解决,一个领域一个领域严管严治,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持续推进,一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切入点,扎紧制度笼子,形成科学严密的作风建设制度体系,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措施正风肃纪,使“四风”无缝可钻。

  践行监督职责,持续健全不能腐的机制

  防止不正之风,必须一手抓治标,一手抓治本。

  为深化标本兼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第一职责,充分用好用足纪律、监察、巡察、派驻“四位一体”监督机制,通过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的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压实责任,补齐制度短板,给党员干部划出了“红线”、标出了“雷区”、架起了“高压线”。

  监督重在日常、贵在有恒。一年来,省纪委监委紧盯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协助省委动态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督促党委(党组)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全省各级党组织开展谈话、约谈43233人次。

  省纪委监委将“一网通办”、“两高”项目整改落实、招商引资承诺兑现等,确定为年度重点监督事项,制定日常监督方案,统筹推进省市县联动开展全链条监督。全省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90311人次,其中第一、二种形态占比达94.4%。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关键在“一把手”。一年来,省纪委监委协助省委积极探索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开展对下级“一把手”任职谈话、监督谈话,出台“一把手”问题线索分析研判等6方面20项措施,并紧盯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等问题进行问责,确保责任落地落细落实。

  强化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离不开方式方法的创新。省纪委监委以民政、医保两个领域大数据监督为突破口,稳妥推进大数据监督全覆盖,从小切口突破向成系统整治拓展。一年来,发现问题线索17265个、立案4099件、处分2968人,收缴违纪款和挽回经济损失3773.1万元,大数据监督大大提升监督质效。

  以巡视整改为切入口,省纪委监委建立跟踪了解、发现问题、评估问效等机制,压实监督专责。

  我省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制定2021年巡视工作要点,穿插运用常规、专项、机动等方式,开展了对8个省直单位、省管企业党组织的巡视,实现十二届省委巡视全覆盖。深化落实巡视整改“三项机制”,开展对126个党组织的巡视整改落实“回头看”,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完成率达96.4%。强化巡视巡察上下联动,三级联动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视巡察,发现问题1797个、移交问题线索331件。

  紧盯问题易发多发领域进行制度补漏和风险防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完善“三书”“一建议”“一报告”等机制,做实案件剖析、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推动形成从案件查办到促进治理的闭环链条。全省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595份,推动完善制度机制1473项。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重心下移,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走村入户,宣讲政策、了解情况,主动发现问题;拓宽举报渠道,把“信访网电”一体化检举举报平台连通到全省所有镇街,开设微信举报平台,配备专用车辆灵活机动接访,发动群众有序参与监督;综合运用信访筛选、舆情关注、专项治理等手段,强化主动发现问题线索,推动问题解决。全省深化拓展涉农、民生资金项目问题大排查大起底治理成果,推动职能部门对职责范围问题整改解决90%以上。

  深化教育管理,推动形成不想腐的自觉

  2021年,全省有4955人主动投案和交代问题。主动投案和交代问题,是我省纪检监察机关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更是各级党组织持续不断强化教育管理带来的结果。

  各级党组织注重系统施治,强化教育管理,开展警示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党纪国法教育,为构建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筑牢思想基础。

  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是最有力、最震撼的警示教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用好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梳理共性问题,分析个性问题,组织召开发案单位党员大会,拍摄警示教育片,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

  在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中,省纪委监委细化33项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史专题学习研究,引导督促党员干部真正悟透党中央大政方针,时时处处向党中央看齐,扎扎实实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党史学习教育中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制定100件民生实事清单,全部查处完毕。

  省纪委监委挖掘整理革命传统资源,在14个市和省直机关开展“清风传家”故事会等系列活动,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教育贯穿到党风廉政教育全过程。各地打造特色廉政教育基地,依托网站、公众号、新闻媒体等载体,建立干部纪法教育、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等日常教育体系。大连组织微电影等作品的创作和展播展览;铁岭打造廉政小品小戏等廉政文化建设品牌,进一步为广大党员干部厚植不想腐的土壤。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一年来,省纪委监委坚持刀刃向内,持续整治“灯下黑”,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自身免疫力。

  从强力治标到标本兼治、从外在约束到内在自觉,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新的一年,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为辽宁振兴发展取得新突破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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