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来,全省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五年来,全省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河湖长制走深走实 河湖“长治”岸绿水清

  本报讯 记者董翰博报道 今年以来,我省加快推进水生态修复项目建设;强化河流水质常态化管控,建立水质达标预警机制,上半年累计发布水质动态预警超标信息119次,推动解决涉及12个市的各类问题27个;持续开展地级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督查……8月12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水利厅、省河长制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有关情况,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省水文局)相关负责人回答记者提问。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高度重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于2018年6月底全面建立河湖长制,并持续深入抓好实施。五年来,我省不断探索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河湖长履职、监督检查、考核问责、正向激励等制度,完善推进联防联控、部门协调、司法衔接、社会参与等机制,形成了河长挂帅、水利牵头、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河湖管理保护新局面。河湖长制工作在实践中焕发出强大生机活力,河湖面貌得到持续改善。我省河湖长制工作得到国家充分肯定,2020年和2021年连续两年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继续聚焦河湖长制重点任务,持续加大河湖管护力度,推动河湖长制走深走实。

  强化河长履职。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省总河长连续四年签发《辽宁省总河长令》,与各市总河长签订《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任务书》,部署年度重点任务。省级总河长、河长带头巡查责任河湖,示范带动各级河湖长累计巡河30万余人次。完善“四位一体”考评体系,组织开展监督检查,落实省级奖补资金5850万元,推动各级河长湖长履职尽责。

  强化水资源保护。我省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地下水压采实施效果评估,组织开展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推进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印发浑河等7条重点河流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辽河干流等14条跨市河流水量分配方案,组织7座水库补充生态水3.8亿立方米,7条重点河流9个主要控制断面泄放生态水量全部达标。

  强化水环境治理。我省实施河流断面水质问题零报告制度,开展20个重点河段达标攻坚。印发《辽宁省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持续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完成10条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今年1月至6月,216个国家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82.9%。

  强化监督执法。我省充分发挥“河长+河湖警长”“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作用,健全上下贯通、全域覆盖的监督执法机制。水利、公安、检察等多部门联合推进整治河道非法采砂、打击整治“沙霸”等自然资源领域黑恶犯罪等专项执法行动。今年1月至7月,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涉河涉水刑事案件31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57人;查处治安案件79起,行政拘留52人;与行政部门联合执法办理行政案件123起。

  下一步,我省将着力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全力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重点任务包括深入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规范河道采砂秩序;推进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严格管控河湖水域岸线;持续改善河湖生态环境,提升河湖保护治理能力等。

校对:曹思洋
责编:杨东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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