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启动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

  本报讯 记者赵英明报道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启动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

  本次执法检查旨在全面了解乡村振兴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深入研究分析并推动解决影响法律贯彻实施的主要问题,督促严格落实法律责任,不断增强法律制度执行力,夯实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法治基础。

  执法检查组将在全面了解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以下几方面内容: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等法律规定贯彻实施情况;健全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促进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等情况;传承农村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农业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法律规定执行情况;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等法律责任落实情况;建立乡村振兴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细化落实乡村振兴相关扶持政策措施情况;地方性法规和配套法规规章制订情况;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深入推进法律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按照工作安排,在组织执法检查过程中,省人大农委将在被检查市同步就我省压采地下水工作情况开展调研。

  执法检查组将赴鞍山、抚顺、本溪、朝阳、阜新开展实地检查,同时请其他各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乡村振兴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自查。

校对:曹思洋
责编:杨东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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