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功能 助力辽宁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金融活,经济活;金融稳,经济稳”。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指出,“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加快推进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发行债券,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经过30多年发展,我国资本市场从早期单一、分散的结构发展成为体系完整、层次清晰、功能互补的多层次架构,资本市场中的股票、债券、基金和期货规模目前均已位居世界前列。进入新发展阶段,辽宁要推进高质量发展,必须要更好发挥资本市场股票、债券、基金和期货等各类金融工具的功能作用,为辽宁经济高质量发展插上资本的翅膀,注入新的活力。

  发挥股票市场功能作用,促进企业规范发展。应充分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的资本市场“塔基”作用,服务中小微企业挂牌融资和规范发展,同时要加快辽宁股权交易中心“专精特新”专板建设,推动更多挂牌企业走向交易所市场。要抓住新三板改革契机,引导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融资,形成企业上市梯队。通过完善奖励机制和专班服务制度等方式,优化辽宁资本市场全生命周期培育机制,按照“培育一批、辅导一批、排队一批、上市一批”分阶段推进原则,全力实施《辽宁省企业上市倍增计划行动方案》。推进科技企业瞄准科创板“硬科技”、创业板“三创四新”、北交所“创新型中小企业”不同板块定位实现上市,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发展战略。引导我省上市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和发行可转债等方式实现再融资,做优辽宁上市公司板块。发挥资本市场并购重组主渠道功能,通过借壳上市、分拆上市、重整等方式整合资源、化解风险,逐步提高证券化率,持续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发挥债券市场功能作用,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要挖掘和培育更多优质企业,引导其根据自身实际用好用足各类债券市场工具。要从主体评级、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等方面入手提升我省企业资质,重点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债、创新创业公司债等品种,全面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探索整合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增强相关发债主体的市场认可度,降低融资成本。借鉴相关省市经验发挥担保机构和信用增进机构作用,提升我省发债主体信用评级,降低债券发行难度,促进辽宁更多企业充分利用债券市场融资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通过健全联合推进机制、建立项目储备库、完善资产转让及税收优惠政策等综合措施,大力发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促进交通、产业园区、仓储物流等领域存量资产盘活,引导我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资产证券化、知识产权证券化等产品,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发挥基金市场功能作用,支持直接融资和实体经济发展。增强私募基金准入便捷性,抓住私募基金改革有利时机,积极争取创投基金向投资者实物分配和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基金份额转让试点,解决私募基金“募投管退”各环节的痛点、堵点,促进我省私募股权投资行业高质量发展。鼓励、引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为我省种子期和初创期的中小企业提供宝贵的权益资本,同时借助其专业化管理优势,提供产业链整合、公司治理等增值服务,助力我省中小企业持续发展。通过政策支持、补助奖励等方式引导私募股权和创投基金投资我省未上市企业股权,支持其通过企业上市、并购重组等方式市场化退出。发挥风险资本和股权投资基金“投早、投小、投科技”的优势,对接“雏鹰”“瞪羚”“独角兽”科技型企业培育计划。充分发挥我省各类政府产业 (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推动股权投资向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倾斜,引导各类投资基金加大对科技创新企业的长周期、有耐心、不间断支持力度。

  发挥期货市场功能作用,助力产业发展。借力大连商品交易所本地优势,充分发挥期货市场在发现价格、管理风险和配置资源等方面的作用。引导期货行业主体通过开展基差贸易、含权贸易、仓单服务等业务,提供定制化风险管理服务方案,进一步满足产业链客户差异化风险管理需求。引导我省产业企业积极利用原油、铁矿石等品种期货期权工具,对冲原材料价格上涨风险,通过“期现结合”模式锁定利润,抵御周期性风险。完善相关激励政策、用好港口物流优势,引导我省重点企业设立期货交割库及交割品牌,进一步带动辽宁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发挥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的服务功能,挖掘实体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真实需求,促进产融结合向纵深发展。大力推进“保险+期货”项目落地,结合辽宁实际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形成可持续可推广的产品项目,服务农户农企生产管理需求,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发挥资本市场枢纽功能作用,助推辽宁高质量发展。资本市场作为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服务实体经济尤其是助推高质量发展方面,已展现出强大的动力。因此,要增强资本市场枢纽功能,积极发挥资本市场要素资源配置枢纽、政策传导枢纽、风险防范化解枢纽和预期引导枢纽等重要作用,更好地服务辽宁经济高质量发展。其一,通过股改、上市挂牌辅导改善企业治理结构,建立规范的财务、内控及信息披露体系,引入先进管理理念和外部监督,以培育更多规范化现代化的市场主体。其二,发挥资本市场股票定价、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机制作用,激励企业家、核心管理人员和关键技术人才干事创业,助力辽宁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其三,充分发挥证券公司、投资机构及审计、评估、评级等中介机构的“纽带”作用,助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其四,推动辽宁企业境外上市和跨境并购,抓住资本市场发展全球存托凭证机遇,利用好国内国外两种资源,推动企业实施国际化战略,提升辽宁对外开放水平。其五,加大培训和宣传引导力度,提升各方利用资本市场的意识和能力,提高我省直接融资的比重,促进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协同发展,促进产业和金融良性互动,助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作者系沈阳工程学院经济管理与法学院副教授。本文为2022年度辽宁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2022JH4/10100033)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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