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的几个原则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全面贯彻网络强国战略,把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推动政府数字化、智能化运行,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提出建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把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建设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最突出、最紧迫的任务。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是当前重点任务,我省要把数字政府建设与法治政府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整合资源,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和智能政务,积极探索利用信息技术推动数字法治政府建设。在深入推动数字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建议有三个原则需要注意把握。

  第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数字政府是适应信息时代公共治理和公共服务需求的政府自我革新,在推进数字政府建设过程中,需要收集大量的公民个人信息,在数据收集、流通和共享时,容易产生公民隐私泄露的风险,这意味着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在注重推进政务智能化、积极运用数字技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上,还要加强对公众权益的保护,要以法治化建设应对数字政府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风险挑战,推动政府进行全方位、系统性、协同式的变革发展。要科学统筹发展与安全,做好数据安全的维护保障工作,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仅要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还要确保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坚持始终守住个人信息安全这条红线,全面筑牢数字安全屏障。

  第二,坚持推动数字政府建设与法治政府建设有机结合。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推进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是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因此,要妥善处理好数字化技术手段与法治化建设的关系。一方面,要在实施信息化治理过程中加强法治的规范引领,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着力处理好数字技术带来的互联网平台垄断、数据隐私泄露等问题。同时,要运用数字技术来保障在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应急管理、卫生防疫等领域社会治理的安全性,实现集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管理于一体,进行全程动态管理,构建全面设防、一体运作、精确定位、有效管控的社会治理安全体系。另一方面,在推进政府数字化建设中还要加强法治探索,不断思考技术赋权与技术中立等问题引发的法治挑战,探索通过政务、技术、数据融合发展,推动数字政府决策更科学、治理更精准、服务更高效。要将数字技术变更带来的影响与法治化所倡导的公平、正义、秩序等价值理念相融合,推动实现政府数字化建设与法治化建设的有机结合。

  第三,坚持以数据赋能提高政务服务质量。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不仅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提升政府智能化水平,还需要注意不断更新治理理念,尤其要不断学习和探索开放、多元与共享的大数据治理理念,要积极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政务服务高效便捷,最大限度地实现便民利民。要在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等领域进行技术创新和探索,用信息化助力法治发展进步。同时,要在政府治理中对大数据进行挖掘、分析、匹配、存储,通过对海量数据的深入挖掘和分析汇总,推动实现政府决策从主观的“经验决策”向客观的“科学决策”转型。此外,通过智慧数据报送管理中心和智慧服务平台,加快推动实现政府职能的数据化、互联化、移动化,加强线上业务协同与线下职能整合的有机统一,推动组织结构走向网络化和扁平化,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业务协同。总之,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将数字技术融入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之中,让数字技术赋能法治,为依法行政提供科技支撑,有利于提升政府治理效能,能够更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者单位:朝阳市委党校)

校对:杨 旭
责编:窦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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