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报告全省检察机关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维护司法公正工作情况

省检察院报告全省检察机关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维护司法公正工作情况

强化执法司法制约监督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本报讯 记者赵英明报道 9月20日,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代表省检察院作了关于全省检察机关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维护司法公正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8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对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的侦查职能,蕴含着配合监察全覆盖、增强法律监督刚性、维护司法公正、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价值。

  据介绍,全省各级检察机关不断强化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立案侦查工作,纠正冤错案件、维护司法公正,助推扫黑除恶、深化“破网打伞”,净化司法生态、优化营商环境,严查监管漏洞、整治“纸面服刑”,查办一批有震动、有影响的司法人员职务犯罪要案,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及省委的充分肯定。

  在省委领导下,辽宁检察机关落实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省检察机关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工作党内请示报告办法,始终坚持党的领导,释放监督办案效能,通过检察办案发现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推动典型案件挂牌攻坚。同时,检察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采取“双立案”方式办理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形成“分立、合诉、同处”的工作模式,增强了监督工作合力。

  在建立侦查指挥体系整体协同推进方面,对于重大案件,省检察院及各市(分)院均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同时对于案件办理中出现的疑难、复杂问题,建立“会诊”机制,由检察长牵头,院领导、检察业务专家对案件进行“会诊”“会商”。

  在构建前案复查制度、推动部门紧密衔接方面,充分整合检察各业务条线的职能优势,加强同其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业务部门的协作配合,聚焦复查职务犯罪“前案”,有效构建“侦查部门在前刚性监督,业务部门在后智慧支持”的工作格局。

  同时,强化检察一体履职,形成接续监督格局。省检察院定期调度督导,加强对跨地区案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统一指挥协调;压实市(分)院办案主体责任,发挥基层院发现线索、参与侦查的基础作用;以侦查办案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发力,立体强化法律监督效果。

  根据报告,辽宁检察机关将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筑牢政治忠诚,发挥制度优势,依法能动履职,确保办案质效。不断加强队伍建设,用好科技手段,提升保障水平,在维护司法公正、强化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中发挥更大作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校对:闫尚
责编:窦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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