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第二届制度性创新获奖成果出炉

辽宁省第二届制度性创新获奖成果出炉

重点以“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经营主体的满意度”为评价标准

  本报讯 记者赵婷婷 刘璐报道 近日,辽宁省第二届制度性创新成果评选工作圆满结束,通过多轮评选打分,“建设用地审批‘模块化’管理”“沈阳市创新沈阳现代化都市圈规划协同和社会共治机制”等10项成果获一等奖,20项成果获二等奖,49项成果获鼓励奖。

  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制度性创新工作是我省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是不断深化改革的实际行动,是落实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目标任务的有力抓手,对于辽宁加快改革创新步伐,推动创新环境建设,进一步激发振兴发展内生动力等具有重要意义。

  本届评选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小切口”做“大文章”,重点以“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经营主体的满意度”为评价标准,以评选出更多务实管用可复制的制度性创新成果为根本要求,通过建立“省委深改委各专项小组+专家组”全过程审核指导机制,组织各省(中)直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和各领域知名专家学者对所申报的成果逐一指导、审核把关、客观评价,所评选出的优秀成果整体质量较高,具有鲜明的时代亮色和辽宁底色。评选出的成果中,包括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成果28项,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成果26项,转作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成果13项。

  接下来,我省将持续开展制度性创新成果评价奖励工作,锚定各项改革任务,着力破解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难点、淤点、堵点问题,努力以高水平制度创新赋能高质量发展。

责编:李莹
审核:徐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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