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我省实施多项公安交管新措施

  7月1日起我省实施多项公安交管新措施

  其中,沈阳试点推行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年底前将全面推广

  本报讯 记者黄岩报道 日前,公安部推出8项公安交管便民利企改革新措施,继续深化电子证照推广应用,进一步利企便民,其中7月1日开始施行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试点、快递上门服务等措施引人关注。记者从省公安厅交管局了解到,我省将按照工作要求落地施行。

  7月,包括沈阳在内的60个城市开始试点推行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电子行驶证具有便利使用、实时更新、安全可靠等特点。”省公安厅交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纸质行驶证还应当随车携带,电子行驶证主要应用于办理车辆登记、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等公安交管窗口业务,公安交管部门还会积极拓展办理客货运输证照、保险理赔、车辆抵押、二手车交易等应用场景,为机动车所有人以及相关行业和管理部门提供行驶证在线“亮证”“亮码”服务。

  据介绍,沈阳的机动车所有人可登录“交管12123”APP直接申领电子行驶证,并支持机动车所有人授权他人使用,便利委托他人代办业务。电子行驶证动态显示机动车检验、抵押、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处理情况等状况,方便实时查询、实时出示、实时核验。还采用数字签名防伪技术,有效防止篡改、伪造,保证电子行驶证真实有效,并利用多项技术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今年底,将全面推广电子行驶证。

  在优化城市路口非机动车交通组织措施方面,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省公安厅交管局将在各市选择2处至3处具备条件的路口,对非机动车一次左转过街管控方式进行试点。同时,根据各地城市道路规划建设实际情况,选取部分具备条件的路口进行慢行一体化设计改造。

  此外,我省将先试先行,在沈阳、大连、阜新试点快递上门服务。群众在办理补换领牌证等交管业务时可自主选择快递上门服务方式,由快递员上门收取申请材料,公安交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将机动车牌证快递至申请人,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办理交管业务。其他几项新措施包括实行摩托车登记“一证通办”、群众网上办理汽车注销手续、优化驾驶证重新申领考试科目、交管业务网上精准导办和推出“交管12123”APP单位用户版。

责编:盛 楠
审核:徐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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