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防汛办公室印发《关于切实做好第3号台风“格美”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眼下辽宁正值“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受极端天气和台风“格美” 影响,预计还将迎来多轮降雨天气。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落实各方责任,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迅速进入临战状态,确保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安全度汛。
要全面做好“三管三应三落实三提升”工作,结合各领域特点和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工作的管理、管控、管制;
做到应停尽停、应关尽关、应撤尽撤;责任要落实到省、市、县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落实到线路、枢纽、厂站,落实到企业、班组、人员;
推动规划建设能力提升、管理养护能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提升。
《通知》强调,要建立直达基层的预报预警机制,强化日常巡查监测与动态 管控。公路养护人员在日常加密巡检的基础上,要借助简易监测和专业监测方法评估风险点稳定性,对水毁路段、病险桥梁及高危边坡等重点部位加强监管。各地要严格落实雨前雨中雨后“三查”制度,受强降雨影响地区应急抢险队伍要立即进入临战状态。
要持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通知》要求,要以公路交通领域,以公路桥梁、隧道、高边坡为重点,重点检查涉河大桥中是否存在汛期短时强降雨或上游水库泄洪,河道是否存在水位上涨,梁板浸水,道路阻断风险的低矮净空桥梁。针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及时开展整治,对短时无法完成整治的要结合巡查监测和应急管控措施做好安全防控。
道路运输领域,要加强“两客一危”车辆和重载货车的安全监管。城市交通领域,城市交通领域,沈阳、大连等开通轨道交通的城市,要强化车辆、信号、供电等设施设备隐患排查,严格按照修程修制开展维修保养工作,及时排除安全风险。
工程建设领域,驻地设置在地质灾害或山洪、泥石流易发区域的,要开展灾害危险性评估,指定专人监测灾害风险,并落实 相关防护措施,设立可靠的逃生通道和避险平台等设施。
港口领域,要加强港口码头设备设施安全监管。加强排查重点区域、大型设备。码头必要时停止现场一切旅客、车辆等作业活动,船舶移至锚地避风,现场旅客、车辆全部疏散转移至安全区域。
来源:辽宁日报·辽望客户端
记者:孙大卫
责编:王世海
审核:徐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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