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胡海林报道 10月21日,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今年以来我省持续推进小水电站分类整改、落实生态流量、大坝安全鉴定等重点工作,退出32座小水电站,分类整改后现有小水电站159座。其中,130座小水电站需实施生态放流,且全部落实自动实时在线监测。
据介绍,对小水电站实施分类整改,旨在强化小水电安全生产监管和生态流量监管,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好水电站的安全运行及防汛保汛等措施,以及复苏下游河湖生态环境。同时,积极引导和组织辖区内具备条件的小水电站开展绿色小水电示范创建,激励电站业主投入资金开展电站绿色升级改造。
我省提出,各地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加快推进分类整改县级验收及市级复核,全力抓好生态流量泄放在线率、达标率。做好小水电绿色改造和现代化提升项目储备的政策解读,积极向上争取支持,加快推进前期工作。抓好电站基础档案建设,加快推进电站基本信息和动态信息录入工作,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积极探索推动小水电绿色发展的工作举措和典型做法。
责编:杨 旭
审核:刘 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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