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唐佳丽报道 为促进我省高等学校高质量发展,近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推动高等学校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规范高等学校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提升高等学校内部治理能力和水平。
《通知》明确,高校校长是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工作的首要责任人,应主持制定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内部控制建设的牵头部门、监督评价部门。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是各自分管领域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的负责人,内部控制工作应纳入领导班子年度履职清单。
《通知》指出,要确保高等学校内部控制覆盖各项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要组织全体教职工参加内部控制业务培训,提高全员识别风险、防范风险、加强内控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在务实推进相关工作方面,《通知》强调要逐项逐条开展内部控制建设情况梳理和自查。对未完成的内部控制任务或未采取的内部控制措施要抓紧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清单,细化任务内容、时间表、路线图。
部门协作,对高校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至关重要。《通知》要求,市级财政部门、教育部门和其他主管部门在相关工作中,要主动担当作为,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协同发力。一方面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政策指导及业务培训,积极推广内部控制建设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履职尽责,联合成立督导组或调研组,对发现的内部控制缺失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整改。另一方面,还要立足地区和行业特点,组织本地区高端会计人才、会计专家积极研究制定相关办法措施。
责编:杨 旭
审核:徐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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