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出台十五条措施优化提升科技营商环境

  本报讯 记者孔爱群报道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滋养科技创新的沃土。为加快优化提升科技领域营商环境,强化科技创新供给,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我省出台《辽宁省科学技术厅打造良好创新生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五条措施》。近日,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对措施起草情况作了说明。

  “十五条措施”不仅从创新激励、成果转化、服务效率等维度提供全链条支持,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回应社会关切、服务创新主体。它涵盖优化政务服务、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强化科技服务支撑、优化工作作风四方面内容。

  在优化政务服务方面,聚焦效能革命,加强政务工作统筹管理,推出三项具体措施。持续推动科技政务管理高效透明,推进全省省级科技创新平台“一网通办”,升级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以“最大限度利企便民”为原则,优化流程、简化材料、完善功能,让服务对象享受“零跑动、不见面、无纸质”的便捷体验。

  激发创新主体活力是“十五条措施”的重点内容,共包含五项针对性举措。针对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难题,辽宁将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双向揭榜挂帅”,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同时推行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制度,为科研人员松绑减负,打消创新顾虑;在人才支撑方面,政策明确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挑大梁、当主角,通过项目倾斜、经费支持等方式培育青年科研领军力量;实施科技特派员进企业、下乡村专项行动,组织科技人才直接对接经营主体,帮助解决技术难题、落实惠企政策,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此外,辽宁还将推动“创新积分制”提质扩面,以企业创新能力为核心指标给予政策倾斜,助力科技型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在强化科技服务支撑方面,聚焦创新生态,搭建全链条服务平台,提出三项举措。推动重点实验室群服务产业集群“双群互动”,实现创新链与产业链的深度融合。充分发挥东北科技大市场和省大仪网服务平台作用,提供技术需求、成果供给、中试验证等“一站式”服务。

  在优化工作作风方面,聚焦责任落实,强化担当作为,提出四项措施。坚持常态化下沉一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解决真问题、真解决问题。建立科技营商环境监督员机制,从社会各界选聘监督员,对科技系统政务效率、政策落实等进行监督。加强科技活动监督管理,从严惩处科研失信行为。紧盯科研项目评审验收、经费管理等风险点,对权钱交易、套取经费等腐败问题依规依纪严肃查处,守护好科研环境这方净土。

  同时,我省还制定出台《辽宁省科技系统净化科技营商环境“九不准”》,以规范全省科技系统党员干部从政行为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科技管理中的关键环节和廉政风险点,明确划出纪律红线,内容涵盖严守政治纪律、禁止权钱交易、整治官僚主义与不作为、规范兼职行为、确保项目评审公正、防止违规干预、拒收不当利益、管好身边人、为基层减负等,旨在从根本上纠治影响科技营商环境的作风问题。

  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十五条措施”和“九不准”既是承诺书,也是责任状。接下来将加强宣传解读,强化督查考核,确保每条措施落地落细落到位。通过系列务实举措的有效实施,提升优化全省科技营商环境,让创新源泉充分涌流,让创造活力持续迸发,为辽宁全面振兴注入更强劲的科技动能。

责编:王世海
审核:刘立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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