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省政府《关于辽宁省202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7月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政府关于辽宁省202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今年以来,省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有效防范和化解重点领域财政风险,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为实现我省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原则同意省政府关于辽宁省202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一要进一步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发挥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集成效应,积极争取中央政策和资金支持,统筹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债券等资金,持续释放政策效能。二要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狠抓财源建设,进一步落实税收增收激励机制,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培育新增税源,增强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动力。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三要严格预算执行约束。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基本民生等重点领域财力保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合理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保持必要的财政支出强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责编:刘 新
审核:叶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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