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核心区16处地下公共停车场规划启动批前公示

沈阳核心区16处地下公共停车场规划启动批前公示

充电设施不低于车位数量15%

  日前,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对《沈阳市核心区公共停车场项目地下空间规划条件方案》进行批前公示,社会公众可在4月6日前通过多种途径提供反馈意见。根据公示内容,沈阳核心区公共停车场共计16处,其中和平区7处、沈河区4处,占比最高。规划明确,停车场应按照不低于车位数量15%的比例配建充电设施。

  分布在市内六区 利用绿地广场地下空间

  为解决停车难问题,改善交通环境,沈阳市拟重点利用绿地广场建设地下空间建设地下停车场,租用长期未出让小微土储地块建设立体停车设施,充分挖掘可利用的供地资源,加大停车供给。按照需求导向以及少征地、少拆迁、少移树等实施导向原则,策划形成一期建设项目16处,利用绿地广场地下空间建设地下停车场。

  16处核心区公共停车场项目分布在市内六区,其中和平区7处、沈河区4处、浑南区2处,其余3处分别位于大东区、铁西区、于洪区。

  以下为拟建停车场的具体名称,分别是和平区的胜利南街站P+R停车场、南堤西路天鹅湾北地下自走停车场、南京一校长白岛二分校地下自走停车场、长白大润发东地下自走停车场、长白二街东地下自走停车场、和盛巷西地下自走停车场、仙岛北路地下自走停车场;沈河区的富民园地下自走式停车场、民悦广场地下自走停车场、方家栏南地下立体停车场、老市委地块北自走停车场;浑南区的绮霞街华园东路地下自走停车场、奉天九里南地下立体停车场;

  大东区的北大营地下自走停车场;铁西区的滑翔广场地下立体停车场;于洪区的于洪广场地下立体停车场。

  地面绿化、广场

  与地下停车场项目同步建设

  根据规划公示,停车场项目应按照不低于车位数量15%的比例配建充电设施,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在景观方面,要求地面绿化、广场、景观与地下停车场项目同步建设。机动车出入口、人行出入口、风亭、采光井、标识系统等附属设施应尽量弱化体量,采用通透形式,充分与绿化、广场、景观协调。同时,要设置与地下停车场相匹配的开口数量,方位要考虑对周边道路交通的影响,如果规划中涉及地铁建设,将依据地铁部门相关意见开展工作,并为地铁建设预留空间与条件。

  用地面积最大为3.39公顷

  在16处公共停车场中,用地面积最大的是大东区北大营地下自走停车场,地块位于大东区北大营地区。东至用地界线,南至望花南街39巷北侧规划道路红线,西至机校街东侧规划道路红线,北至北大营西路南侧规划道路红线,地块面积约3.39公顷。地块现状为地上临时停车场,以后将建成地面绿地,地下为停车场的形式,地下建筑面积小于等于5.9万平方米。

  此外,还有三个项目用地面积达到2.05公顷。两处位于和平区、一处位于沈河区。和平区胜利南街站P+R停车场,地块位于和平区长白岛地区,长白南路以南,地块现状为临时停车场;和平区长白大润发东地下自走停车场,地块位于和平区长白岛地区,长白大润发以东,地块现状为社区公园。这两处停车场项目以后将建成地面绿地,地下为停车场的形式。沈河区民悦广场地下自走停车场,地块位于沈河区长青地区,泉园二路以南,以后将建成地面广场,地下为停车场的形式。辽沈晚报记者 张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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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沈晚报记者 张阿春

责编:盛 楠
审核:徐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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