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展到哪,我们的服务就跟进到哪”

  “在辽河油田公司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制定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辽河油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及5项配套措施。这‘1+5’工作机制,旨在通过主动延伸检察服务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优化油区营商环境,助力辽河油田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4月7日,在“检企面对面,共话促发展”辽河检察机关问需于企座谈会上,省检察院辽河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祥国表示,将牢固树立服务型司法理念,发挥检察机关在油区综合治理中的能动作用,真正做到企业发展到哪里,检察服务就同步跟进到哪里。

  据介绍,辽河分院此次制定实施的“1+5”服务油区工作制度,“1”即《辽河分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油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5”即结合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以及队伍建设5个方面,对实施意见进行措施细化。《实施意见》紧盯油区法治热点难点问题,重点围绕安全生产、绿色发展、油区稳定等事关企业发展的关键环节进行部署谋划,做到能动履职有的放矢,从而实现“企有所盼、检有所为”。

  辽河油田作为国有特大型能源企业,在我省维护国家“五大安全”特别是能源安全的战略使命中,占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位置。辽河油田开发建设50余年来,累计生产原油5亿吨、天然气900余亿立方米,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进入新发展阶段,油田公司党委提出更高的奋斗发展目标,这也为依法依规治企带来更高的法治需求。

  “今年是省委实施辽宁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首战之年。作为省检察院设立在辽河油区的派出检察机关,我们要积极能动履职,把检察工作与企业发展有机融合,为大型国有企业充分发挥‘压舱石’作用保驾护航。”高祥国说,当前,随着油区转型发展和外围区上产不断拓展,各级企业面临的法治需求数量多、种类庞杂。能否实现检察职能与企业的法治需求有效对接,是制约服务油区成效的关键所在。辽河检察机关业务部门找准切入点,通过全面落实省委和省检察院工作部署,确保“1+5”工作机制落地见效,着力解决企业的“急难愁盼”问题,为油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编:李明
审核:徐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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