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机关深化民事检察监督工作 以听证促和解 寻求为民“最优解”

全省检察机关深化民事检察监督工作

以听证促和解 寻求为民“最优解”

  本报讯 记者黄岩报道 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将公开听证作为促进矛盾化解的重要抓手,特别在民事检察监督方面,坚持“应听证尽听证,以听证促和解”,让当事人把事说清、听证员把理辨明、检察官把法讲透,以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解开群众“心结”。去年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公开听证审查民事案件295件,促成案件调解、和解、化解158件。今年第一季度,全省已促成案件和解39件,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增强。

  针对民事纠纷案件存在案件类型多、服判息诉难等问题,全省检察机关用好调查核实权,将其作为敲开和解大门的有力“实锤”,并注重调解技巧的规范化运用,找准当事人的“诉求共同点”“利益平衡点”“情理认同点”和“内心底线”,通过一对一、背靠背等方式预先做好调解工作,再通过公开听证“一锤定音”,极大地提高了矛盾纠纷的化解率。

  最好的“开门”方式,就是检察听证,将办案过程置于阳光下。锦州市检察院将听证场所设在村委会办公地点,邀请村“两委”干部参加听证,让村民参与旁听,一起同村人之间持续13年的房屋纠纷案件日前达成和解。实际上,在很多纠纷中,矛盾双方只因“争口气”而长时间针锋相对。办好人民群众的“身边案”,不能只简单裁定事实、套用法条,更要讲好“天理”“国法”“人情”。全省检察机关将和解工作贯穿民事检察的各个环节,借助“外脑”参加听证和矛盾化解,在支持起诉中将和解挺在前面,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取得了良好成效。

责编:杨 旭
审核:徐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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