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者可在线申请办理血费跨省异地减免

  本报讯 记者王敏娜报道 近日,国家卫健委等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即日起,无偿献血者可通过微信“全国电子无偿献血证”小程序在线办理血费跨省异地减免申请。记者从沈阳中心血站(辽宁省血液中心)获悉,目前,中心已经收到献血者跨省异地减免申请并正在办理中。

  该政策实施之前,献血者跨省异地用血也可以减免,但须回到献血地现场办理。如今,无偿献血者可在线办理血费跨省异地减免申请,实现了“血费减免一次都不跑”,不仅为无偿献血者提供高效便捷服务,还更好地鼓励社会公众参与、支持无偿献血事业,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无偿献血的良好社会氛围。

  沈阳中心血站(辽宁省血液中心)副站长王伟介绍,只要参与过无偿献血并符合献血地血费减免条件的市民就可以享受该减免政策,所需材料及条件按照其献血地政策执行。无偿献血者在小程序就可自行办理,所需手续严格按照要求上传至小程序即可。减免额度与献血者献血次数、献血时间及献血量等信息有关,本人及直系亲属均可按规定减免,减免标准根据献血地政策执行。

  沈阳市无偿献血减免标准如下:一是献血者献血累计达800毫升以上的,由市人民政府和红十字会给予奖励,并终身无偿使用血液;不足800毫升的,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无偿使用血液,5年后无偿使用献血量等量的血液;献血者捐献单采血小板,献血量按照一个治疗单位折合全血800毫升计算;配型成功并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者,献血量按照捐献一次折合800毫升计算。二是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自献血之日起3个月后5年内无偿使用献血量等量的血液。三是达到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标准以上的献血者,其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子女,自献血之日起3个月后5年内无偿使用献血量等量的血液。四是配型成功并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者,其配偶、父母、子女终身无偿使用累计不超过800毫升的血液。五是稀有血型的献血者,其配偶、父母和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自献血之日起3个月后5年内无偿使用献血量等量的血液。

  此外,根据《沈阳市献血管理办法》规定,医疗机构在保证急救用血的前提下,应当优先安排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临床用血。

责编:盛 楠
审核:徐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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