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姜雪报道 9月起,沈阳升级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进一步扩大政策覆盖范围,延长临近退休人员受益窗口期。
此次政策最大变化是大幅扩大覆盖范围,将享受补贴的临近退休群体,由登记失业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1年以内,放宽至3年以内。法定退休年龄按照国家、省渐进式延迟退休相关规定执行。
目前,全市共有9类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该政策,涵盖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登记失业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人员;残疾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随军后无工作的现役军人配偶;烈属;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连续失业1年以上且接受人社部门介绍适配工作累计3次以上仍未能就业的人员。上述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并在沈阳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即可申报补贴。
补贴实行定额标准、分类发放。同时缴纳养老、医疗保险的人员,每月补贴200元;仅缴纳单项险种的,每月补贴100元。补贴实行差异化期限管理,多数人员最长可享受36个月补贴,多次求职未成功的失业人员最长补贴期限为12个月,全程采取“先缴后补”方式,资金直达个人社保补贴银行卡。
申领流程便捷便民,实行就近属地办理。申请人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及相关认定表格,户籍地或常住地社区均可受理。
责编:栾 溪
审核:叶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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