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乐
“以前总觉得外卖袋打个活结就够用,整改之后才明白,贴好封签不光是规定,更是对每一位顾客的食品安全负责,真心感谢检察机关帮我们发现问题、规范经营。”近日,抚顺市顺城区一家经营多年的煎饼果子店店主李强(化名)如是感慨。
此前,这家老店外卖餐食仅用塑料袋简单打活结,没有使用不可复原封口签,配送途中存在餐食被私自拆启、遭受污染的风险。抚顺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摸排线索时发现该隐患后,及时立案固定证据,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履职。主管行政机关依法向商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如今,该店每份外卖都贴上不可复原封口签,为外卖食品系牢食品“安全带”。
一枚外卖封签、一处“无堂食”标识,看似细微,实则关系消费者饮食安全与知情权。6月初,抚顺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在履职中发现,市内四区21家网络餐饮商户存在多处违规:实际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网店名称与实体门店招牌名称不符,不提供堂食的未在平台主页显著标注“无堂食”,外卖未使用封口签。种种问题,容易滋生“幽灵外卖”隐患。消费者隔着屏幕无法实地核验门店真实情况,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溯源追责难度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出现漏洞。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规定,入网餐饮商家须具备实体门店,线上线下店名、经营地址保持统一,如实公示资质;无堂食店铺要作出明确标识;外卖餐食应当使用不可复原封口包装,这些都是必须遵守的法定要求,绝非可做可不做的附加选项。”抚顺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张建明表示。
6月中旬,抚顺市检察院依法立案调查,核实其违反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管理规定。6月下旬,抚顺市检察院向主管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职。
以网络餐饮商户违规经营问题为切入点,检察机关与主管行政机关建立协作机制,在全市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采取线上监测与线下排查相结合的方式,累计监测外卖经营者3068家,发现并整改问题92个,立案查办违法案件57件,责令171家存在问题商户限期整改。
“现在外卖袋上都贴了封口签,不提供堂食的,平台页面也标着‘无堂食’,我们点餐时心里踏实多了!”正在取餐的市民王洋指着外卖包装上的封口签说。
网络餐饮绝非法外之地,食品安全无小事。检察机关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行政机关加强监管,推动网络餐饮亮证经营、亮址经营、规范封口,平台公示真实、商户按许可经营、行政监管常态化,让外卖来源可查、信息可核、安全可控。
在此,检察机关提醒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须规范经营,及时在网络平台页面公示证照资质信息,使用不可复原的封口包装或粘贴封口签,不提供堂食服务的商家应在主页显著位置标注“无堂食”,切不可贪图一时“方便”而触碰法律的红线。
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通过网络平台购买餐饮时务必擦亮双眼,下单时认真查验商家公示的证照资质信息,收取外卖时,应仔细检查封口标签是否完整。如发现损害食品安全相关线索,可通过12309检察服务热线或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向检察机关进行反映。
责编:栾 溪
审核:叶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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