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采取“先提价后打折”等方式促销

  本报讯 记者朱柏玲报道 10月16日,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向网络交易经营者、消费者发布“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活动提示,以规范网络交易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辽宁省市场监管局提示网络交易经营者要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应依法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等信息,或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其中,网络交易平台应公示促销规则、促销期限以及对消费者不利的限制性条件,向平台内经营者提示促销行为注意事项。

  规范开展价格促销。网络交易经营者通过折价、减价进行促销的,应标明或者通过其他方便消费者认知的方式表明折价、减价的基准。未标明或者表明基准的,其折价、减价应当以同一经营者在同一经营场所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最低成交价格为基准。前七日内没有交易的,折价、减价应当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为基准。禁止采取“先提价后打折”“虚构原价”等方式开展促销。

  依法开展直播营销。网络交易平台应当加强网络直播营销信息内容管理,开展信息发布审核和实时巡查,发现违法和不良信息,应立即采取处置措施。从事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遵循公序良俗,真实、准确、全面地发布商品或服务信息,避免出现对商品生产经营主体以及商品性能、功能、质量、来源、曾获荣誉、资格资质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以及刷单炒信、流量数据造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此外,提醒网络交易经营者要制止网络餐饮浪费;严格管控违规商品;建立健全举报机制、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等相关制度。

  同时,辽宁省市场监管局提示消费者谨慎选择网购渠道。建议消费者优先选择资质齐全、交易规则完善、信誉良好的平台和网店,要通过正规应用商店下载最新版本的官方购物软件,不随意点击短信、朋友圈、网页弹窗广告等推送的不明链接,避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或财产损失。

  认真研究促销规则。商家以打折、优惠券、满减红包等方式促销时,消费者应仔细阅读商家的促销活动规则,注意优惠券、红包的使用条件、折扣范围和期限,同时关注该商品平时价格变化情况,避免落入价格陷阱。

  留存证据依法维权。建议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妥善保存好聊天记录、订单信息、支付信息、促销优惠截图等相关凭证。若发生消费纠纷,可与平台或商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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