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大连获批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

  本报讯 记者赵铭报道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第二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城市(地区)名单,沈阳市、大连市获批。截至目前,我省获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城市(地区)的数量位居全国第三。

  据了解,下一步,省知识产权局将指导沈阳、大连两市制定完善建设方案,从强化政府领导、优化整体部署、提高法治化水平、加强全链条保护等方面,逐条细化举措、倒排时间节点。以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为推进重点,从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等环节改革完善工作体系,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促进保护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同时,及时总结、全面提炼示范区建设工作中的有效做法,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切实发挥对省内其他地区的示范引领作用。抢抓示范区建设机遇,着力在体制机制改革、全链条保护、保障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开拓创新,促进知识产权资源跨区域流动和高效率配置。

  沈阳市、大连市将结合发展实际,强化整体部署,加大资源投入和条件保障力度,高质量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带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整体提升。

责编:周艺凝
审核:徐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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