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组织开展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督查

  本报讯 记者刘璐报道 日前,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通知,对压实各级矿山安全生产责任、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打击矿山各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等八方面作出具体要求。

  为扎实推动通知各项任务在我省矿山领域落实落地,近日,省地方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联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组成4个工作组对全省矿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督查。督查组重点围绕矿山重大灾害治理、重大安全风险研判、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基础建设、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及防范措施等16个方面内容,采取明查暗访和“四不两直”方式对部分矿山企业开展抽查检查。各市及沈抚示范区安委会和矿山监管部门积极组织矿山企业开展专题学习培训和宣讲解读。各矿山企业还通过矿区广播、制发学习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对通知中的硬措施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宣传。

责编:闫尚
审核:徐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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