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下达11.2亿元支持水利工程建设

  本报讯 记者唐佳丽报道 针对我省地域特征、气候条件导致水利工程有效施工期较短等特点,省财政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早筹措下达资金11.2亿元,支持各地水利工程早开工、早建设、早见效。

  水利工程施工的黄金期在冬春季节。年前,我省已提前下达部分水利项目资金。年后,省财政厅统筹中央“六费”、非税收入、水利基金、地债等来源,抢在开春前下达了第二批水利发展资金,有效推动各地加快推进水利工程施工前招投标等准备工作,尽早开工建设。通过财政资金引导,尽早形成实物量有效投资,推进经济量的合理增长。

  据了解,此次下达的省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重点支持实施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及堤防、水库、闸(站)等重点水利工程,加快完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筑牢水旱灾害防线。支持推进重点水源、灌区建设及现代化改造、涝区治理,加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保护,夯实农业水利设施基础、保障粮食稳产增收。支持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政策,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促进水资源高效利用。

  为确保财政资金落地见效,运行高效,此次下达的省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将纳入省对市农林水支出考核范围,省财政厅将定期调度、通报资金执行进度,对资金进行全过程监管。同时,要求各地区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相关规定,按要求上报绩效目标、指标,切实达到预期效益,确保财政资金真正花在刀刃上。

责编:曹思洋
审核:徐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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