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把建议当必须

  宋东泽

  有语言常识的人都懂得,“建议”一词通常是一种非强制性的指导或建议,对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是否采纳。而“必须”一词是一种强制性要求,是明确的规定或指令,必须遵守或执行。

  工作中我们看到上级要求中常有“建议有条件单位”如何如何,这说明上级在制定政策中充分考虑客观的实际条件。而在实际工作中,却有人将此混淆,把建议当成必须,不管客观实际,“一刀切”去执行。如此盲目处理,很可能会形成追名逐利、沽名钓誉之风,甚至出现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的形式主义,结果就是劳民伤财,造成群众反感,自然“建议的工作”也达不到目的。

  条件,是制约事物存在与发展的重要因素。条件具有客观性,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条件不是主观上的想当然,而是生活中的实际,它的存在与变化不是由主观愿望决定的。谁都希望工作能力争上游,但各地区各部门资源禀赋不同,现实基础不同,承担使命不同,这就决定了各部门在条件上的千差万别,实现目标的方式自然也不能彼此相同。

  上级部门之所以用建议而不是必须,正是充分考虑了各自条件的差别,是实事求是的做法。作为下级部门,就要依据自己的条件,从实际出发,做好工作。符合条件的,就要按照建议要求,多快好省地抓好工作,不能因循守旧,亦步亦趋,无所作为。暂时不符合条件的,既不能盲目蛮干、事倍功半,也不能怨天尤人、无所作为。

  对上级建议暂时做不到的,要把建议当成努力方向。在承认条件客观性的同时,也要看到条件的动态性。人作为历史活动的主体,在实践中创造着历史、创造着条件。在客观世界面前也不应该是完全消极被动,无所作为的。对好的建议,要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努力为实现建议确定的方向创造更好的条件。从这个角度讲,我们既承认条件,也要创造条件,以发展的眼光看待条件,力争尽快实现目标。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上级部署中要求必须做到的,则毫不迟疑,坚决执行,同样不能把必须当作建议。必须是无条件的,是不讲价钱的,每名党员都要做到“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保证党的决定得到迅速有效的贯彻执行”。这是必须履行的义务,也是纪律的要求。

  干事业、谋工作,要实事求是、心中有数,依据自己的条件正确对待上级的建议,做到深刻把握上级精神与创造性地开展实际工作相结合,让上级建议真正发挥作用。 

责编:栾溪
审核:徐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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