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董翰博 刘桐报道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广州花都经济开发区等4个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名列其中,并定名为沈阳金融商贸经济技术开发区。至此,我省已有10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据介绍,沈阳金融商贸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沈河区内,沈阳城市金廊CBD核心地段。在2024中国省级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百强榜单排名第四,金融业增加值、存贷款余额等多项指标位居东北第一,并成功获批全国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合格境外投资者(QFLP)投资基金试点。
复函明确了4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核准规划面积及四至范围。其中,沈阳金融商贸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核准规划面积为5.75平方公里,核准四至范围为:东至小北关街、天后宫路、奉天街、风雨坛街,南至文艺路,西至三经街、青年北大街,北至长大铁路。
复函要求,有关省、直辖市人民政府要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不断激发创新活力和内生动力,积极参与构建新发展格局,以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深层次改革、高质量发展,着力发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参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和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等方面示范引领作用,为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作出更大贡献。4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要严格遵循国土空间规划,按规定程序履行具体用地报批手续。坚持以工业用地为主,严格执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严禁商业房地产开发,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前提下进行建设。
目前,辽宁10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包括: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沈阳金融商贸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旅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责编:姚晟琦
审核:徐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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