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
——读《之江新语》有感
张瑜
“有所为”和“有所不为”是辩证统一的处世哲学。古人用“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知其可为而为之,知其不可为而不为,是谓君子之为与不为之道也!”强调一个人做事要有原则底线,明辨是非,清楚什么事该做就要积极去做,明白什么事不应做就要坚决不做。可见,在“为与不为”之间,有智慧、显格局、见担当。
在《之江新语》中,习近平总书记的多篇短评阐述了党员干部要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深刻道理。在《绿水青山也是金山银山》文中一针见血地指出:“在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情况下,我们必须懂得机会成本,善于选择,学会扬弃,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在《要“干事”更要“干净”》文中指出:“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工作职能的转变,‘有为’和‘无为’发生了一些变化,党委、政府抓管理和服务的责任不是轻了,而是更加重了。”这些重要论述阐明党员干部“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工作方法,思想深邃、充满哲思、耐人寻味。
事实上,党员干部在成长过程中会遇到许多矛盾,应对挑战、克服困难必须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这是对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重要要求,也是强化作风建设的关键着力点。锲而不舍地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员干部要学习掌握“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工作方法,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坚守人民立场,发挥主观能动性。
坚持顺势而为,不可肆意妄为。《吕氏春秋》有云:“君子谋时而动,顺势而为。”党员干部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时唯有坚持审时度势,把握事物发展的本质规律,不背离客观实际,不目无党纪国法、逾越红线,主动识变、应变、求变,才能收到事半功倍之效,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为”与“不为”关键在于要有大局意识,审时度势,作出慎重决定。正如书中《要有世界眼光和战略思维》所写:“要站在战略的高度,善于从政治上认识和判断形势,观察和处理问题,善于透过纷繁复杂的表面现象,把握事物的本质和发展的内在规律。”“始终把全局作为观察和处理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全局利益为最高价值追求。”只有看准大势,才能有所作为,对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之事敢作敢为不推诿,尽心竭力不懈怠,时刻保持“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和“干”的作风,以科学的方法真抓实干,不断创造出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实绩。
责编:周艺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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