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为辽宁全面振兴凝心聚力

  廖同轩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要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这一重要论述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丰富和拓展了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为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要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为辽宁全面振兴凝聚力量。

  深刻理解中华民族是各族人民在长期历史发展中形成的命运共同体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部中国史,就是一部各民族交融汇聚成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历史,就是各民族共同缔造、发展、巩固统一的伟大祖国的历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任务。自古以来,生活在我国辽阔、美丽、富饶土地上的各族人民,共同开拓祖国的辽阔疆域、共同缔造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共同书写辉煌的中国历史、共同创造灿烂的中华文化、共同培育伟大的民族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要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

  辽宁省56个民族俱全,少数民族人口占比15.1%,有8个民族自治县、54个民族乡,满族、锡伯族人口和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数量均居全国首位。在这片土地上,各民族共同创造的文明成果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呈现出具有特色的地域文化、民族文化和风土人情。要不断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共同体理念,促进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推动中华民族走向包容性更强、凝聚力更大的命运共同体。

  深刻认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对引导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重要作用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维护各民族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必然要求,是党的民族工作开创新局面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辽宁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先后召开省委统战工作会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并作出部署,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于经济、文化、社会建设等各方面,不断强化“五个共同”的中华民族历史观,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特别是党的二十大以来,辽宁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团结带领各族群众聚焦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打造新时代“六地”、全力实施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等,辽宁振兴发展发生了突破性、转折性、历史性进展,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各族群众生活显著改善,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情感纽带更加牢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更加巩固。实践证明,只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才能构筑起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坚固长城,才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民族根本利益,才能更好地保障中国式现代化辽宁实践行稳致远,一步一个脚印地把习近平总书记为辽宁擘画的宏伟蓝图变为美好现实。

  牢牢把握主线要求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工作

  “在推动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上勇于争先”是习近平总书记赋予辽宁的重大使命,是各领域都必须回答好的时代命题。担当起这一政治责任和光荣使命,需要全省各族人民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新时代新征程,必须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社会基础,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辽沈大地常开长盛。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持续巩固各民族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要推进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凝聚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强大合力,引导各族群众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同心共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着力构筑共有精神家园,为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强大精神文化支撑。要完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抓好党员教育、干部教育、国民教育、社会宣传教育。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与实践研究,用好辽宁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等,教育引导全省各族干部群众不断增强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和自豪感,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坚实的精神和文化基础。

  扎实推进各民族共同富裕,加快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要聚焦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建设具有辽宁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大力推动民族自治县高质量发展,实施民族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工程,重点扶持发展特色农业、民族手工业、特色旅游业等。大力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开展兴边富民行动中心城镇试点、“五个共同”长廊建设试点等,推进共同现代化试点工作,促进发展成果公平惠及各族群众。

  深化民族交融互嵌,积极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要贯彻落实推动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大力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进基层”等宣传活动,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化“红色家园”城市民族工作品牌建设,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融入基层治理。深化落实“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切实加强城市民族工作,推动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不断拓展各民族全方位嵌入的实践路径。

  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不断提高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和水平。要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完善民族工作政策法规,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各族人民发展需要。坚决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增强中华民族意识、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民族问题、正确处理民族关系、提高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和水平,更好地保障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更好地推动辽宁全面振兴。

责编:周艺凝
审核:刘立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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