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多措并举推动“老旧小木”渔船整改

  本报讯 记者胡海林报道 连日来,我省相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老旧小木”渔船整改为突破口,通过高位推动、政策赋能、多元协同等方式,统筹推进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减船转产工作。

  我省明确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精准施策、分步推进”,力争到2028年实现全省“老旧小木”渔船应改尽改,提高渔船标准化、渔船设施设备数字化、渔船功能绿色化、渔船管理智能化标准,以提升渔船本质安全水平。为激发渔民参与的积极性,我省财政补助实行“先建后补”,按渔船造价的30%予以补助;财政贴息贴费实行阶梯递减政策,鼓励渔民“先改早改”。其中,大连市率先出台工作方案,明确至2026年底实施阶梯递减式“木改钢”、减船转产奖励政策和贷款贴息补助。

  在金融支持方面,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指导金融机构加快升级、开发金融产品,在贷款期限、利率、额度等方面给予最大优惠,构建政策性贷款、个性化商业贷款、保险保障、担保增信“四位一体”的金融支持体系,为渔船更新改造提供全方位、多层次金融支撑。目前,围绕此项业务,省农发行贷款利率降至2.85%,正在争取将贷款期限延长至最长20年;省农行优化“渔民安心贷”系列产品,面向企业和个人,利率3%左右,期限最长10年。辽沈银行、辽宁农商行推出个性化产品,最高额度1000万元,利率3%左右,期限最长10年。

  与此同时,我省正积极推动标准船型审定,目前已有11种船型通过初审。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在充分征求渔民意愿基础上,围绕安全保障、作业功能、生态、管理等核心需求,已分两批完成9种船型论证,包括刺网、拖网、围网船型,涵盖14米至48米不同尺寸规格,正在征求社会意见,随即将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标准船型目录。为降低渔船生产成本,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深挖省内钢材企业资源,推动船用材料联合集采。

  截至11月6日,大连市两个总投资8.9亿元的渔船改造项目,已获农发行7亿元贷款审批,预计分批改造渔船892艘,新建372艘。下一步,我省将持续推进标准化船型审定、金融政策落地、审批流程优化等重点工作,派出6个工作组下沉沿海六市,聚焦财政政策衔接、补贴资金兑付等核心事项,现场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完成既定目标任务,为全省渔业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根基。

责编:李 莹
审核:刘立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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