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月报道 为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改革,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近日,省教育厅印发《辽宁省提升幼儿园户外活动质量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各地全面提升幼儿园户外活动质量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身心健康是学生全面发展的基石。根据《方案》,各幼儿园将创设安全、开放、立体、生态化并富有地方特色的活动环境,为幼儿进行走、跑、跳、钻爬、平衡、攀登、悬垂等各种运动和多样游戏创造条件。提供面积充足、相互关联的沙、水、泥、石等自然探索资源,并提供必要的遮阳遮雨设施。各幼儿园还将提供数量充足、种类丰富、适合幼儿年龄特点、支持幼儿运动并能满足各种探索活动需求的活动材料,配备相应运动器械和设施设备,支持幼儿积极运动和探索学习。
摘掉“小眼镜”、不当“小胖墩”,让孩子们跑起来、动起来,我省要求各幼儿园科学合理安排幼儿一日活动作息,保证幼儿户外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2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根据气温和季节变化以及幼儿个体差异,因地制宜选择温度适当的时间段及适宜的方式组织开展幼儿户外活动。
让孩子们在运动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各幼儿园将制定并实施不同年龄段幼儿的体格锻炼计划。丰富、拓展幼儿运动体验,全面提升幼儿的身体素质,发展勇敢、合作、抗挫等社会性能力,帮助幼儿养成喜欢运动、坚持锻炼的习惯,培养积极主动、认真专注、不怕困难、敢于探究和尝试等良好品质。
全面提升教师对户外活动的计划、组织、安全监护等能力,各地各幼儿园要将户外活动的组织与实施纳入教师培训计划,鼓励幼儿园吸纳更多的体育专业人才进入幼儿园与幼儿共同开展户外活动,增强活动的专业性、有效性。同时,各幼儿园将建立家园协同沟通机制,合理采纳家长对幼儿户外活动的意见建议,形成家园共育合力。
此外,《方案》还对建立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完善户外活动质量评价机制和加强活动组织实施条件保障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稳步推进幼儿园户外活动质量全面提升。
责编:杨 旭
审核:刘立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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