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高速收费优惠政策延续执行

三项高速收费优惠政策延续执行

累计减免通行费超7.3亿元

  本报讯 记者唐佳丽报道 “继续享受优惠政策,我们一年能省下近12万元的通行费。”近日,在营口港场区内,刚交接完一单货运业务的赵娜表示,“对我们这种小型物流企业来说,这实惠太大了!”赵娜是营口鑫港集运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她说的政策,指的是我省对相关车辆执行的高速公路差异化优惠收费政策。

  从2023年起,我省对进出港口指定收费站集装箱运输车辆、中欧班列集装箱运输车辆及ETC旅游大巴车辆等,相继执行三项高速公路差异化优惠收费政策。差异化收费政策精准锚定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导向,获得市场主体积极响应与广泛认可。近日,我省决定将三项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通过政策红利的持续释放,助力优化区域营商环境、降低社会物流综合成本、畅通交通运输循环。

  1月12日,省交投集团高速运营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据不完全统计,三项政策执行以来,累计惠及车辆570余万台次,减免通行费超7.3亿元。

  三项政策中,对“进出港口指定收费站集装箱运输车辆”实行5.0折优惠政策,是2023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该政策实施以来惠及车辆436.5万台次,被减免的通行费达6.8亿元。全省集装箱车辆出口流量较政策实施前增长41.7%,单车平均运距149.4公里,较实施前增长40.2%,有力推动了我省集装箱物流行业实现系统性降本增效。

  为增强我省中欧班列枢纽核心竞争力,2025年9月21日,高速运营公司开始执行“中欧班列集装箱运输车辆”5.0折优惠政策。几个月来,已有2.68万台车辆受惠,减免通行费277.1万元。从大数据看,经红旗台、张士东(西)收费站进出中欧班列(沈阳)集结中心的集装箱运输车辆较政策实施前日均增长38.1%。该政策与现行进出港口指定收费站集装箱运输车辆差异化收费政策形成合力,对提升我省港口(含内陆港)的集疏能力,打造东北海陆大通道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自2024年9月21日开始实施“ETC旅游大巴车辆”6.5折优惠政策,累计纳入旅游大巴名单车辆数量达17383台,累计惠及车辆131.6万台次,减免通行费5611.4万元。

责编:杨 旭
审核:刘立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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