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岑
乡村里的矛盾,常常不是不讲理,而是理还没讲出来,情绪、面子、“旧账”先堵住了嘴。只有法理顺着“乡音”进村,规则落到了炕头、地头和百姓心头,群众路线才算走实。
一张特殊的“全家福”,挂在辽宁省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大板派出所的墙上,定格着警民同心的温暖瞬间。几位年长村民,与民警并肩而立。“这位是王阿罗,在村里善沟通、威望高;这位是冯瓦匠,人缘好,谁家有事儿都愿意找他;这位是胡庆峰,特别熟悉少数民族的习俗……这几位可是我们大板镇的‘平安之星’。”民警介绍。2024年以来,阜新市公安局为部分乡镇派出所配备更新专职警务助理,566名少数民族村干部、德高望重的本土“乡贤”带着乡音乡情参与基层警务,成为乡间治理的一支重要力量。
这件事值得关注,不仅在于“乡贤”在基层治理中发挥了作用,更在于它把乡村治理中的一个老问题讲具体了:制度到了基层,力量沉到村里,矛盾是否就能自然解开?未必。乡村里的矛盾,常常不是不讲理,而是理还没讲出来,情绪、面子、“旧账”先堵住了嘴,让法理和道理都讲不下去。
报道里有个细节。今年年初,衙门村两位七旬老人因耕地边界起了争执。出警的民警请来警务助理王阿罗,他没有上来就讲大道理,而是先和两位老人唠家常,从祖辈放牧的旧事说到邻里互助的情分,再配合民警作法理劝导。几句话下来,紧张气氛缓和了,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这个细节虽小,却很能说明问题。两位老人表面争的是一道地界,背后可能是多年的邻里往来、村里的习惯、脸面和一口气。只靠一句“依法处理”,未必马上说得通;单靠乡情面子,又容易把事情和了稀泥。王阿罗的作用,正在于先把人劝得愿意坐下来,再让民警把规则讲进去。乡情不能替代法理,而是给法理进村开了一道门。
这也是阜新探索的价值所在。乡贤和本土干部熟人、熟地、熟情况,能更早知道哪家起了争执、哪件小事可能升级。他们说话有乡音,也懂村里的弯弯绕绕,能把硬邦邦的道理讲得更容易让人听进去。但这决不是回到熟人社会那一套,更不是让谁凭威望“说了算”,而是实施有效规范的基层治理,先用情理把话说开,再用法理把事说准。
从这个角度看,它与“枫桥经验”的内在逻辑相通。“枫桥经验”讲的不是把矛盾压在基层,也不是靠人情把问题抹平,而是依靠群众、源头预防,把矛盾纠纷尽量化解在早、化解在小。乡村警务助理参与进来,价值不只是多了一个帮手,更是多了一双早发现问题的眼睛、多了群众愿意听的乡音,也多了一道连接警民和规则的桥。
基层治理,说到底做的是人的工作。矛盾刚冒头时,谁能先听见、先靠近、先把话说开,往往比事后花多大气力都管用。法理顺着“乡音”进村,规则落到了炕头、地头和百姓心头,群众路线就走实了。
责编:栾 溪
审核:叶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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