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小琪 陶良宇
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业绩好不好,要看群众实际感受,由群众来评判。”这一重要论述阐释了政绩由人民群众来评判的深刻内涵和内在要求。要始终坚持由人民群众来评判政绩,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始终把为民造福作为干事创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创造出经得起人民检验的业绩。
党的性质宗旨决定政绩由人民群众来评判
中国共产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党的性质宗旨决定了必须始终坚持一切为了人民,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作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和中国人民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党的事业是人民的事业,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成效如何,必须由人民群众来评判。
历史和实践反复证明,只有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把政绩体现在增进人民福祉上,才能赢得群众的衷心拥护。党性和人民性从来都是一致的、统一的。坚持党性就是坚持人民性,坚持人民性就是坚持党性;党性寓于人民性之中,没有脱离人民性的党性,也没有脱离党性的人民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的执政水平和执政成效都不是由自己说了算,必须而且只能由人民来评判。人民是我们党的工作的最高裁决者和最终评判者。”这一重要论述阐明政绩好不好,不能自说自话,不能只看上级评价,更不能只看几个经济指标,必须接受人民的检验。
充分认识坚持政绩由人民群众来评判的现实要求
坚持政绩由人民群众来评判,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现实中一些干部长期脱离实际、脱离群众,“跑上面多、跑基层少、与群众远”;有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下去调研‘坐着小车转一转,隔着玻璃看一看’,不了解民情民意”;有的不愿和群众打交道,“怕同群众接触惹事上身、怕跟群众交流脱不开身、怕为群众办事麻烦缠身”。这些问题的实质是部分党员干部没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只有当政绩评判权真正掌握在人民群众手中时,才能引导党员干部把“人民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赞成不赞成”作为衡量发展成效的根本标准,自觉把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统一起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把调查研究做深做实,把群众工作做细做透,不断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坚持政绩由人民群众来评判,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践要求。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是新时代的硬道理。高质量发展,就是能够很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发展。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新阶段,人民群众的需求呈现出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单纯追求经济增长速度而忽视人民感受的政绩观,既不符合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也经不起人民的检验。坚持政绩由人民群众来评判,就是要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现代化观,把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把发展的最终落脚点放在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上,确保高质量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真正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深入探索坚持政绩由人民群众来评判的实践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国家民主不民主,关键在于是不是真正做到了人民当家作主。”坚持政绩由人民群众来评判,不能只停留在理念层面,必须有完善的制度保障。只有建立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才能真正让人民群众来评判政绩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畅通人民群众评判渠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南海要始终直通人民群众。”坚持政绩由人民群众来评判,必须按照党中央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党与群众联系的相关机制,畅通人民群众评判政绩的渠道。要通过听证会、座谈会、民意调查、网络问政等多种形式,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要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深入基层一线,走进田间地头、工厂车间、社区村落,与群众面对面、心贴心交流,倾听最真实的民意,让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真正落到实处。
完善考核体系。《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明确规定考核政绩观“主要看是否恪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是否具有‘功成不必在我’精神,以造福人民为最大政绩,真正做到对历史和人民负责。”政绩由人民群众来评判,关键要建立健全群众满意度测评机制,把民生改善、生态保护、安全生产等群众关切的实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把“干部干了什么事、干了多少事、干的事群众认不认可”作为评价干部政绩的核心依据,将“群众认可”提升到选拔干部的根本依据的高度,真正让人民群众成为政绩考核的参与者、评判者。
强化制度约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要强化制度约束,完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认真核查、严肃追责,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对一切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行为严肃问责追责,依纪依法处理,让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所处的岗位,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民谋利”,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创造真正造福人民、得到群众认可的业绩。
【作者单位:大连海事大学。本文为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22CKS046)阶段性成果】
责编:曹思洋
审核:叶 健
Copyright © 2024 lnd.com.cn 北国网